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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内江共受理各类环境污染案件1288件次

http://www.scol.com.cn  (2016-07-20 09:51:07)  来源:内江日报  
编辑:周海波姜晓凤 文/图  

去年,内江共受理各类环境污染案件1288件次——

守护蓝天白云,对环境污染坚决说不!

▲ 东兴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现场处理油烟投诉问题

■7月12日,内江晚报报道了东兴区锦官新城小区住户受到噪声干扰影响休息一事,引发各界关注。

■随着市民环保意识和维权意识的逐渐提高,各种环境问题日益受到广泛重视。记者从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执法支队了解到,2015年,内江市全市共受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1288件次,接收渠道包括来信、电话、邮件、来访等方式。

■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刘洋向记者介绍道,在2015年受理的1288件次案件中,环境污染与生态环境破坏类案件占到各类案件总数的80%左右。其中,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分别以169件次、501件次、290件次成为2015年最突出的三大举报源。

内江市大千球墨铸造有限公司:

噪声扰民?必须整改!

2016年5月,市环保局收到群众投诉“大千球墨铸造厂发出刺耳机器轰鸣声和其他敲打铁器的声音,严重影响睡眠”,“内江市能力路大千球墨铸造有限公司,基本上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晚上10点到次日凌晨6点,声音大得刺耳”等情况后,立即要求东兴区环保局调查处理。

经查,被反映的“大千球墨厂”全称为“内江市大千球墨铸造有限公司”,位于东兴区能力北路。该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坯件、摩托车坯件、农用机械用铸造坯件的制造,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2016年5月31日,东兴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内江市大千球墨铸造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对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报告(内环监字〔2016〕质量第160469号),该公司北面外1米处夜间频发噪声最大声级超标12.9分贝,夜间等效声级超标16.2分贝。

东兴区环保局监察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厂:对机器设备进行检修;调整生产工序,将噪声大的工序调至白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东兴区环保局对该厂负责人依法做了《询问笔录》,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限期在7月22日前对厂区所涉及环境问题进行整改,防止噪音扰民。逾期不改正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条:“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搬迁、关闭”对该厂进行处罚。

隆昌县周兴镇旱鸭养殖基地:

污染环境?坚决关停!

2015年9月,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收到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转来的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转办单和12369环保举报热线批送单,发现举报均为群众反映隆昌县周兴镇旱鸭养殖基地环境污染的问题。

随后,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会同隆昌县环保局、周兴镇人民政府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调查发现周兴镇旱鸭养殖基地位于周兴镇阙家咀村,而该村的养殖小区位于隆昌县政府2015年1月划定的畜禽禁养区内,养殖基地共有 10个旱鸭养殖场,多数建于2009年,于2011年投入运行,当时正在养殖的有4个养殖场,存栏数约55600只。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及污水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2015年10月8日,隆昌县环保局向该养殖小区内的10家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责令养殖场立即停止养殖(正在养殖的停止进鸭苗)。

2015年11月6日,隆昌县环保局向隆昌县政府提交了《关于对周兴镇阚家咀村旱鸭养殖小区予以关闭的请示》,提请县政府对该养殖小区予以关闭。2015年12月31日,隆昌县政府作出了关闭决定(《关于依法关闭周兴镇阚家咀村旱鸭养殖小区的通知》(隆府函〔2015〕109号),依法对该养殖小区实施关闭,由周兴镇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关闭相关工作。

2015年11月开始,周兴镇阚家咀村旱鸭养殖小区内的10家养殖场均停止了养殖活动。目前,周兴镇政府已与该养殖小区内的10家养殖场签订了关闭协议,养殖行为已全面停止,并于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了所有养殖设施拆除工作。

内江资中县四川艾德尔科技公司:

废水废气扰民?搬吧!

2015年8月,市环保局收到四川省环境保护厅转来的《内江资中县四川艾德尔科技公司废水废气扰民》。随后,立即安排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会同资中县环保局调查处理。

四川艾德尔科技公司(以下简称艾德尔公司)位于四川省资中县宋家镇熊桥村5组,成立于2012年2月10日,主要生产皮革鞣制剂及助剂。经查,该企业由于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所产生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执法人员要求资中县环保局一是对涉事企业开展调查,依法处理;二是根据企业已决定搬迁的现状,督促企业制定搬迁方案,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搬迁,并做好搬迁期间的环境安全防范工作。

2015年11月19日,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再次进行暗查,发现企业已停产,并已贴出搬迁公告,相关生产设备正在陆续拆除。(姜晓凤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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