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民警贺勇

2020-06-16 10:05:21来源:内江日报编辑:周海波袁亮

在坚守公平公正中演绎精彩人生

——走近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民警贺勇

整理资料

贺勇(右一)和同事讨论工作

在内江的马路上,市民或许见过一位有些跛脚的交警。他个子高大,语气和蔼,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如果双方发生纠纷,他总是以理服人,努力劝解,即使自己受了委屈,也不会失去耐心。

从警30年来,他负责和参与处理的交通事故上万起,从未出现一起因出警不及时、处警不得力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也没有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更没有一起被支队撤销和变更的案件。

他叫贺勇,是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处理大队的一名民警——

一名合格党员要有坚定的信仰

6月12日下午,记者见到贺勇时,他正忙着和同事讨论撰写一起交通事故的材料。为做到表述客观公正,讨论的内容精确到了每一个用词。

贺勇今年57岁,从警已有30年。秉持正义,是他一直以来的职业坚守。

贺勇出生于内江一个农村家庭,其父是一名退伍军人,母亲是一名党员。父母为人正直、处事公道,贺勇从小耳濡目染,励志长大后要做一名人民警察,维护正义。

尽管高考落榜,贺勇也未放弃警察梦。

进入一家企业上班后,贺勇白天正常工作,晚上则去电大学习,周末时也不休息,选择到学校上课。

由于所学的专业是汉语言文学,在电大的两年学习里,贺勇细读了上百部文学作品,这为他今后的职业生涯打下了牢固的文学基础。

1990年,电大毕业后,贺勇成功进入公安队伍,实现了自己从小的梦想,并于2006年成为一名共产党员。

在30年的从警生涯中,贺勇始终不忘初心,坚持公正执法,以一名共产党人、一名人民警察的身份冲锋在前,即使左腿落下残疾也不退缩。他也先后被评为省级劳动模范、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四川省交警系统十大岗位能手,多次获得内江市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一名党员,工作内多付出点,工作外多干一点是应该的。”贺勇说,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要讲政治,拥护党的政策方针,要有坚定的信仰。

在一线发挥出我最大的价值

一线交警,工作强度大、危险程度高、风吹日晒雨淋是常态。他们的辛苦,有目共睹。一线工作的艰辛,贺勇深有体会,但从未退缩。

1990年10月20日,刚刚从警8个月,意外就降临在贺勇身上。当晚,贺勇乘公交车去值夜班,不料公交车中途发生意外,贺勇在车祸中严重受伤,留下了后遗症——股骨头坏死。从此,贺勇的左脚再也无法像正常人一样行走。

意外发生后,家人和朋友都劝贺勇放弃警察职业,其父联系了一份相对轻松、待遇也不错的工作,但贺勇思考一周后,还是选择回到警察岗位。“舍不得脱下这身警服,舍不得摘下警徽……”回忆起当时的选择,贺勇说,这是他的初心,不能因为受到挫折就退缩。

回到岗位,大队领导考虑到贺勇的状况,安排他从事后勤工作。可干了一个星期,贺勇就三次向领导请示,要回到一线。理由也很简单:“因为我比别人更了解疼痛,所以当我面对在车祸中遭受伤痛的人们时,我更能体会他们的心情。我相信我能在一线发挥出我最大的价值。”

经过多次申请,1995年,拗不过贺勇,大队领导答应让他先到特勤中队“锻炼观察”一段时间。

时隔5年,贺勇再次回到熟悉的大马路上,不分昼夜、不分节假日地出勤……而在特勤中队,贺勇一待便是22年。

之前,贺勇所在的特勤中队警力不足,却担负着东兴区2200多公里道路的交通安全预防、查勘、侦破和事故调解工作。仅2010年和2011年,每年特勤中队就要处置3000余起各类交通事故,而其中超过三分之一的交通事故都由贺勇负责、参与处理。

股骨头坏死,对于贺勇意味着,每移动一步,都要忍受疼痛,但他从不在同事面前表现出来,只是自己默默咬牙坚持,直到2017年,贺勇到华西医院重新接受了手术后才得到好转。当年,贺勇调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处理大队负责交通事故案件的复核。

尽管离开了一线岗位,开始和材料打交道,但是贺勇还是字字必争,将每一起复核案件的材料都表述得客观公正。

与贺勇共事二十余年的同事赵西告诉记者,贺勇的先进事迹在大队里有目共睹,行动不便还冲在一线,大家都很敬佩他。“特别有爱心,特别有责任感,特别有正义,是老先进、老骨干!”赵西言语简单,但语气很坚定。

铁面执法外也能春雨柔情

准确还原交通事故发生过程,这对交通警察来说,极具考验,既要保证受害者获得合法权益,也要维护肇事方的权利,而这就难免会产生误会,让办案民警受到委屈。

30年的从业生涯中,贺勇摸索出一个道理:法律之内必须铁面无私;法律之外,还需春风化雨。只有把当事人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交警的工作才能做到法与情的完美结合。

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李某驾驶车辆行驶途中与内江某公司的一辆中型客车相撞,双方车上均有人员受伤。但李某伤情严重,需垫付数额不菲的医疗费,而其家庭又较为困难,一时拿不出钱,对方公司也拒绝垫付医疗费。李某的妻子认为是交警队没有尽职办案,对办案交警产生误会,出现过激行为。

贺勇了解情况后,立即与公司相关人员协调,但是公司还是以自己车上也有人员受伤为由,拒绝垫付李某的医疗费。贺勇一边做公司的工作,一边与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积极帮助李某筹集医疗费。此外,他还与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联系,希望巡回法庭出面协调,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李某的医疗费。

经过多番周折,最后,公司垫付了5万多元医疗费,保险公司也先行支付了2万元用于李某的治疗。李某的妻子耳闻目睹贺勇为她丈夫所做的工作,拉着贺勇的手说:“贺队长,我错怪你们了,你们是真正的正义使者。”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

2009年7月,东兴区发生一起无证人员驾驶无牌摩托车撞人致死的事故,由于驾驶人属未成年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所以未被拘留。在车祸的赔偿纠纷调解中,死者家属陈某情绪非常激动,他扯着贺勇的警服大声质问:“你收了对方多少好处?为啥子不把对方抓起来?”这时,数十名死者家属又将贺勇围住,一番推拉拽搡,贺勇的衣服被扯烂,身上也留下道道伤痕。

但整个过程,贺勇甚至都没有自卫,只是不停耐心劝说。

第二天,贺勇带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找到陈某,之后又连续4天耐心细致地向其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后又通过10余次电话联系和6次座谈会,最终使死者家属方同意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一个月以后,纠纷化解,陈某找到贺勇说:“贺队长,我是个犟脾气,平时没服过几个人,但这次,你真正让我服气了。”

这句话,贺勇记忆犹新。在他看来,一名党员,只要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踏实为人民办实事,所有的误会自然会消除。而作为执法者,只要坚守公平公正,就一定会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袁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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