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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县查处首起信息网络侵权案件

http://www.scol.com.cn  (2017-04-11 10:17:28)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周海波唐宏  

四川在线消息(唐宏)近日,隆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成功查处一起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作品的案件。这是隆昌县大队依据《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查处的第一起信息网络侵权案件。

今年3月,大队接举报,称隆昌一自媒体未经著作权方许可,擅自将其作品通过信息网络转载及传播。执法人员通过远程勘验、材料审核、调查询问所获得的大量证据,查明隆昌县某网络媒体以营利为目的,在未经著作权方许可的情况下,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案件调查期间,该网络媒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将侵权作品予以删除,并通过信息网络发布致歉信公开向著作权方道歉。4月,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并参照《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对该网络媒体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首起信息网络侵权案的查处,对加强我县网络文化市场的管理,保障网络文化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互联网文化健康、有序地发展,规范信息网络经营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对我县各类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和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规范网络文化经营秩序,推动网络文化经营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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