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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遗余力促和解  钱款兑现纠葛消

http://www.scol.com.cn  (2017-04-19 21:50:4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周海波黄先俊  

四川在线消息(黄先俊)吴先生于罗女士于2013年相识,因电瓶车事故结缘。吴先生于2016年2月22日和26日分两次出借3万和4万共计7万元与罗女士。再次借款当天,二人办理了结婚证。因结婚当天出借的4万期满后罗女士仅返还了1万。借期届满次日,罗先生即向罗女士辖区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妻子偿还结婚当日借去的剩余3万元并支付利息。

罗女士异常气愤,于吴先生起诉还款当月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吴先生一次性补偿各项损失费5万元。2016年11月2日,在罗女士放弃补偿损失的请求后,双方达成自愿离婚的民事调解协议;次日,民间借贷案则判由罗女士偿还剩余本金3万元,并从吴先生起诉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计息。

借贷判决生效后,吴先生于2017年1月16向隆昌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调查,罗女士长子患有精神疾病,虽已成年但无行为能力需罗女士长期监护和医治,次子尚在校读书,仍需学费投入,而其杂货铺经营惨淡,无法变现偿债,执行陷入困境。但吴先生要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并希望法院对其有借条因未到期而没有起诉的另3万元一并让罗女士偿还。

罗女士主张离婚时吴先生应当补偿女方对其数年照顾护理的5万元,折抵欠吴先生的总共6万后,仅差1万,因此向法院交来1万元,认为双方的债权债务就此两清。而且双方曾经具有夫妻身份,不能简单视作一般的借贷关系;再说自己也没有支付能力,若非要严格依判决书执行,自己只有去坐牢。

面对申请执行人兑现债权的强烈愿望和被执行人家庭的现实困难,执行法官决定从双方的特殊关系入手开展和解沟通工作,力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首先,双方均有将两笔借款一并了结的意向,为减少诉累,提议将已判决和未起诉的两笔共6万元借款合并纳入执行协调范畴,得到双方认可;其次,把沟通协调的重点放在申请执行人吴先生身上,向其介绍被执行人目前的家庭情况和履行能力,让其客观认识本案的执行困难;同时提醒其注意被执行人曾经对其进行过照顾护理,并与其登记结婚的特殊身份和经历,尤其是在住院期间发现了其肺癌隐患,通过治疗和护理,使其如今80岁高龄依然精神矍铄、体魄强健,被执行人对其是有过贡献的,不宜在归还借款上苦逼强求。情理交融的分析,引起了吴先生的共鸣,其表示不愿意看见罗女士被抓坐牢,并可将债权共6万元降至4.5万元,不再主张利息。

债权金额下降,履行难度相应降低,可罗女士并不那么容易接受劝解,她依然坚持离婚案提出过又放弃了的要求,即吴先生应当补偿5万元;而且在执行中再次上演开庭时两次发生过的哭闹等激烈情绪对抗,以全额还款要被逼死为由相威胁。

执行法官苦口婆心、不厌其烦地向其析法释理,经过不遗余力的反复劝导,罗女士最终愿意对已判借款归还22500元,未到期借款归还20000元,共计42500元,吴先生表示同意。2017年3月9日,罗女士筹集钱款履行了偿还义务,双方从护理照料到婚姻而产生的感情及经济纠葛得到彻底消融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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