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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中院增设3个专业审判团队助推改革发展

http://www.scol.com.cn  (2017-05-02 11:42:38)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周海波任虹燕  

四川在线(任虹燕)日前,经中共内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内江市中级法院获准增挂“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三块牌子。

新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旨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组建破产案件专业化审判团队或合议庭,推动清算与破产案件的专业化审判,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将负责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和企业破产案件;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和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调研工作;对下级法院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和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相关法院之间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和企业破产案件的协调工作;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新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旨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知识产权司法制度,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知识产权审判庭将建立和推进涉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工作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统一司法标准,实现对知识产权的全方位救济。“知识产权审判庭”将负责审理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合同、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以及不正当竞争、垄断、特许经营合同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等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纠纷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七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事案件。

新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旨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保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重要职能作用,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依法惩戒破坏环境资源的不法行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保职责,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战略。“环境资源审判庭”将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负责审理涉及与环境和自然资源相关的侵权责任纠纷、与资源有关的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确认纠纷除外)和合同纠纷、旅游纠纷等民事案件;负责审理涉及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旅游、林业、水力、渔业等与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相关行政管理范围内的行政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城市房屋征收、房屋权属登记及由此引发的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等案件除外);负责审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资源环境保护失职等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案件;负责审理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目前,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完成新挂牌三个专业审判团队的组建工作,并按照职责正式挂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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