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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江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

http://www.scol.com.cn  (2016-12-08 07:49:50)  来源:内江日报  
编辑:周海波  

中共内江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

(2016年11月29日中国共产党内江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深入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最具标志性历史性意义的成果,就是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这对全党团结一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对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省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打好惩贪治腐、正风肃纪、刷新吏治攻坚战,全省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明显改善,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总体形成。省委作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决策部署,体现了省委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政治担当,为全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提供了重要遵循。

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坚持固本培元、激浊扬清、立规明矩、以上率下、继承创新,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和实践性,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大力提高建设幸福美丽内江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显著提升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实现“两个率先”“三个基本建成”奋斗目标提供重要保证。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一)筑牢思想基础,铸造忠诚信仰之魂。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铸造忠诚信仰之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全体党员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把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的重中之重,突出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开展专题研讨和集中轮训,撰写学习体会和理论文章。充分利用读书班、学习班、培训班、讲坛讲座等多种形式,在全体党员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尤其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不断深化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解和把握,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率带作用,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

毫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毫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毫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进一步强化转型发展“对内靠改革、对外靠开放”理念,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决不能安于现状、墨守成规。

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行,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歪曲、丑化、否定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言行,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歪曲、丑化、否定党的领袖和英雄模范的言行。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首先看是否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政治不合格的坚决不用,已在领导岗位的要坚决调整,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三)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始终做到思想上充分信赖、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相结合,推动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四)坚决严明党的纪律。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每一个党员对党的纪律都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反党的纪律。

(五)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省委《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对党绝对忠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绝不能信谣传谣,严禁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禁官商勾结,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各级党组织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处理,不能听之任之。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要敢于亮明身份,坚决抵制。

三、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六)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定站稳群众立场,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带着感情、带着责任,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善于组织宣传动员群众,使党的一切主张和工作建立在群众充分理解、热忱支持、踊跃参与之上,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一致起来,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善于汲取群众智慧,广泛凝聚群众力量。扎实开展“甜城连心桥”全媒群众路线工作,综合运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平台,访民情、化民怨、集民智,走出一条运用全媒体察民情、赢得民心、汇聚民力的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新路径,架起融洽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时刻挂念群众安危冷暖,坚持走下去、走进去,走进群众家里去、走进百姓心里去,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多做雪中送炭的事,增进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

(七)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常态化、长效化,使之成为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始终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坚决从严查处并通报曝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收送礼品礼金、私设小金库、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四风”典型问题。坚持定期曝光违纪违规问题,以优良的党风,带动形成良好的政风民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践行十爱·德耀甜城”主题活动,引导人人爱党、爱国、爱内江、爱社会、爱自然、爱家庭、爱学习、爱劳动、爱健康、爱人生,提升全社会价值境界,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为建设幸福美丽内江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

(八)落实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坚持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双报到”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蹲点调研、接访下访及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着力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部署落地落实,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特别是在应对重大安全事件、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社会公共事件、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等过程中,领导干部必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既服务群众又带领群众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把党的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探索创新基层党组织工作内容和方式,让党员、干部经常与群众生活、工作在一起。畅通与新社会阶层人士联系渠道,提高党的群众工作覆盖面和满意率。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九)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民主集中制是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的法宝。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及其常委会(或党组)的领导。应由党委及其常委会(或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不得以“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领导签批等方式作出决定。坚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坚决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坚决反对和防止以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

各级党委(党组)要善于观大势、抓大事、管全局,及时发现并解决矛盾和难题,不上推下卸,不留后遗症。在党的工作和活动中,该以组织名义出面的不能以个人名义出面,该由集体研究的不能个人擅自表态,不允许用个人主张代替党组织的主张、用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的决定。

(十)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工作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履行党委全会、常委会和党组职责。严格执行党委(党组)工作规则和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健全议题预告制度,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

探索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纪实、全面公开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纠错纠偏、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规则和程序作出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十一)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提高党内民主质量。各级党组织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提前或延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要按期进行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和支部委员会换届。完善和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深化县(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乡镇党代会年会制试点,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健全党代会代表调研视察、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畅通党员表达意见、要求撤换不称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渠道。加强党代表集中培训和日常管理,尊重和保障党代会代表的权利。

(十二)充分保障党员权利。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党内生活必须充分尊重和体现党员意志。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保障党员知情权和参与权,完善和发展党务公开形式,健全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等制度。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旁听基层党委会议等制度。

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介绍办法等,保障选举人依照规定自主行使选举权。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南充拉票贿选案等教训,坚决防止和查处拉票贿选等行为,保证选举依法依规进行。

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事实,提倡实名举报。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发表不同意见。反映他人的问题应出于党性,通过党内正常渠道进行,不准散布小道消息,不准私下散发匿名信等材料,不准诬告陷害。党组织既要严肃处理对举报者的歧视、刁难、压制行为特别是打击报复行为,又要严肃处理诬告陷害行为。保障党员申辩、申诉等权利。

五、建设一支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党员干部队伍

(十三)坚持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必须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鲜明省委“三重”用人导向,坚持省委“三个六”用人原则,大力培养选拔“信念坚定、政治可靠,思想解放、敢闯新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品德高尚、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坚持用人导向是最大的导向,用好人是最大的成功,用错人是最大的失误,坚决纠正选人用人“四唯”偏向,紧扣内江改革发展需要,培养造就一支坚强的执政骨干队伍。

(十四)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选人用人的意见、办法、规定,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资格条件,规范选任程序。改进选任方式,坚持“月梳理、季分析、半年评估、年度综合研判”制度,强化常态化研判,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模型,实行模型化选配。强化选任监督,推行全程纪实、全程监督、全程放下,认真落实“六个凡必要求”,切实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十五)从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党委(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要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执行《内江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试行)》,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组织部门要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实事求是考察评价干部,敢于为干部说公道话,敢于抵制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行为,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

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对用人失察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等行为。严格领导职位职数管理,严禁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严格控制大批量调整干部,凡非换届期集中调整干部超过规定数量的,必须上报审批。严格防范突击提拔干部,从严把握破格提拔的资格条件和审批程序。

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纪律,严格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不准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收买人心,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

(十六)大力弘扬担当精神。党员、干部必须集干净与干事于一身、勤政与廉政为一体,在建设幸福美丽内江的实践中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坚持超前谋、朝前看、向前干,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支持、保护、褒奖实干担当有为的党员、干部。坚持一盘棋、一条心、一股劲,齐力打造“内江实践方案”升级版,坚决查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大庸懒散浮拖整治力度,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各自为政、自行其是的干部要严肃批评,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依纪依法处理。

(十七)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大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良好氛围。

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对干部在改革创新、破解难题、先行先试中,主观上出于公心、担当尽责,客观上由于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未达到预期效果、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行为或失误予以免责或减轻责任。对作出容错认定结论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跟踪回访、予以关心,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

建立纠错整改机制。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轻微违纪违规,采取约谈、函询以及召开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会等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予以纠错。对党员、干部纠错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问题整改不及时、整改效果不明显,以及同一错误再次发生的,进行严肃处理。

建立问题澄清保障机制。尊重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对查无实据、反映不实的问题线索,及时反馈调查结果。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以适当方式澄清是非,由组织出面消除影响。对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误引发的舆论,要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解释和回应。

(十八)建立健全激励关爱党员干部制度。坚持从严要求与激励关爱并重,全面执行各项干部待遇政策,激励各级干部干事创业。健全优秀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共产党员等定期表扬制度,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对受到表扬的优先提拔使用。健全完善困难党员关爱帮扶机制,促进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激励党员埋头苦干、创造一流。加大基层工作投入,强化村(社区)、非公企业党组织经费、场所等保障力度,建立基层干部激励机制,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长期在基层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的干部,要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帮助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

六、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十九)增强党的意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不得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党员要自觉接受日常教育管理,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按规定自觉缴纳党费。

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每年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在干部提拔、转任重要职务、换届、后备干部考察等工作中,要对申报的有关情况进行重点核查。落实《内江市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暂行办法》,定期不定期对党政正职进行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市委工作报告制度》,如实向市委反映和报告情况。领导干部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交流任职的党员、干部,必须按规定转移行政关系、党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

(二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固定党日制度,严格按季度、按月份组织好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讲党课,党员必须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创新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

(二十一)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交心谈心、搞好党性分析;会上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对组织反馈和群众反映、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接受谈话函询情况要作出实事求是、负责任的说明;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议情况,逐一整改落实查摆出来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察考核内容。

市、县(区)党委要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党委(党组),必须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情况纳入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党性分析重要内容。

完善上级党委(党组)成员指导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制度。上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要选派人员列席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

(二十二)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其他成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谈话。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二十三)坚持民主评议制度。每年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或除名。

(二十四)坚持不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必须坚持不懈把这个武器用好。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实事求是、动真碰硬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认真地提意见,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真正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对待批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搞无原则的纷争。

开展批评必须出于公心,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不当老好人,不怕得罪人。对班子队伍存在的问题,主要领导要坚守原则、亮明态度,该批评的要批评,该纠正的要纠正。把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约束和规范

(二十五)强化源头防腐治腐。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从制度上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体系。

深化“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逐步完善源头防腐治腐的制度,联动推进各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筑牢“不能腐”的制度防线。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行业系统或关键岗位、重点环节,以及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单位或地区,组织实施惩防衔接项目,抓实系统防治和专项防治工作,以案促防,推动惩治腐败成果及资源向预防腐败成效转化。大力实施“科技+制度”防腐治腐工程,推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平台和监察平台使用管理监督工作,有效通过“机制”制约权力,通过“机器”监管权力。

(二十六)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惩贪治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审查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坚决整治发生在基层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脱贫攻坚、惠民政策落实等领域中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等行为。

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在纪律审查中准确适用“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试行)》,严格按照“五类标准”规范处置问题线索,加大谈话函询和抽查力度。坚决执行《四川省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和重大案件内部通报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对打听、干预纪律审查情况实行登记报告的实施办法(暂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做到不打听、不干预纪律审查工作,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不准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拖延不办,切实作遵纪守法、执行纪律的表率。

(二十七)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增强自我控制力约束力,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充分挖掘和弘扬内江本土优秀廉洁文化基因,营造崇廉尚廉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弘扬良好家风,对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党组织。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警示教育读本,旁听法院审理典型案件,接受违纪违法人员现身说法,引导党员、干部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八、严格党内监督

(二十八)明确党内监督责任。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党内监督工作负总责。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和《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各级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监督作用,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

各级纪委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履行专责监督责任,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职权范围内的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按照《四川省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行为,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严格落实巡察制度,严格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巡视工作办法》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巡视工作的意见》要求,突出政治巡察,市、县(区)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党组织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

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应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重点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每年按照要求分层分类制定“四类”主体责任清单并“签字背书”,做到知责、尽责、负责。

(二十九)建立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健全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制定《内江市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严格申报、审核、备案相关情况。严格执行《内江市新提拔县级领导干部任职“双承诺”实施办法》,开展全覆盖领导干部公开承诺。全面深化县(区)党政正职和市级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常委会、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制度,推行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乡镇(街道)、县(区)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同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

健全完善舆论监督体系。办好“甜城问政”电视栏目,构建“纪检+媒体+群众”三位一体监督模式,做到民呼我应、我为民知、干群互动。加强对诉求类、控申类信访定期分析研判。深化“千企万人”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社会评价工作,充分体现“作风好不好、群众说了算”。

建立健全谈话提醒机制。逐项落实谈话提醒监督。市委领导定期同县(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提醒。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所属部门正职、下一级党政正职,以及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人财物权较集中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要视情况进行谈话提醒。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任前谈话制度,规范谈话内容,提高谈话针对性和实效性。

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构建起纵横交错、严谨周密的监督网络体系,形成监督整体合力,发挥出监督整体优势。

(三十)强化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坚持从市委、市委常委会和各级党委(党组)做起,从市委常委、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市委委员做起,从县(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全市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市委常委会要带头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市委、市委常委会要作出表率。

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引领示范,在锤炼党性上带头,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在践行宗旨上率先,始终做到心中有民;在尊法守德上垂范,始终做到心中有戒;在攻坚克难上担当,始终做到心中有责。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切实树好对党忠诚、为党尽责的形象,勤政务实、为民服务的形象,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形象,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形象。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我做起,带头喊响并真正践行“忠诚是我魂、工作跟我上、廉政向我看齐!”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委的部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为建设幸福美丽内江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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