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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截止8月,全县158件作品版权登记

http://www.scol.com.cn  (2016-09-18 11:21:18)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周海波张宇涵  

四川在线消息(张宇涵)近日,隆昌县《作品登记证书》颁发会在县文体广新局召开,向部分申请作品登记的作者颁发了《作品登记证书》。

今年以来,县文体广新局积极组织、宣传发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作品版权登记工作。截止8月,县文体广新局已收到作品版权登记158件,其中文字作品74件、摄影作品71件、音乐作品3件、美术作品5件,其他作品5件。目前拿回《作品登记证书》101个。

隆昌县文体广新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继续利用电视、官方微博号、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强化宣传作品版权登记工作,进一步引导全县广大作者树立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营造作品登记的积极氛围;同时大力弘扬保护知识产权,抵制侵权盗版的社会风气,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风尚。

名词解释:

作品登记是指著作权权利人自愿将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以此作为对作品享有著作权证明的制度。

自然人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进行作品登记,有利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有利于作品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 同时也是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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