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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范皓骏)4月11日,隆昌市以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尽责、有为”为目标,突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按照“三原则”确定2018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
一是对《隆昌市2015-2018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试行)》确定的重点单位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实行轮审。二是加大对权力较大和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量大以及承担重点项目建设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三是充分考虑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的要求,同时以任中审计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