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重拳”出击专项整治民生领域乱象

2021-11-25 11:43:3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周海波艾浩 黎俊

四川在线消息(艾浩 黎俊)“鑫阳大药房药价特别高,而且有些药没有标明价格。询问价格又不讲,要扫进电脑才知道。”今年2月初,隆昌市纪委监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接到群众举报电话。

隆昌市纪委监委在获知情况后,督导市场监管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班,下设10个督查组,围绕“药价是否符合规定、药物是否过期、是否分类摆放、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等方面,对隆昌市药房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专项整治。

11月24日,记者隆昌市纪委监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获悉,此次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检查零售药店247家次,发放价格宣传资料共521份,共查处未明码标价销售药品案件34件,结案34件,罚没款共计3.67万元。同时,通过约谈药店负责人,召开培训会,增强药店负责人遵纪守法和诚信经营意识。

“我们以前定价是有点乱,接受检查后,我们当天就改正了。现在我们的药都是按规定价格卖,也都标明了价格。”常乐康大药房管理人员对纪委监委督查组说道。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落实,隆昌市纪委监委督查组严格履行监督职责,随机走访零售药店20家次,检查记录31份,核查《价格守法承诺书》20份,发现问题5个。将情况反馈至市场监管局,要求对8家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的药店进行全程跟踪,直至整改到位。

为整治民生领域乱象,确保民生生活质量,隆昌市纪委监委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督促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把监督的“放大镜”对准防疫物资、肉、米、面、蔬菜等14个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加强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

据统计,自2021年2月以来,隆昌市共查处商品未明码标价、降价促销未如实标明原价及虚标原价等价格违法行为40起,累计罚没款6.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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