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罗先毅)近日,隆昌市审计局深刻理解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坚持依法审计,切实履职尽责,强化跟踪权力运行轨迹、重点关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责任履行情况。2017年度移送主管部门处理的案件6件,分别是:
1.在隆昌市隆泸大道等道路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中发现,隆昌市隆泸大道等道路改造工程的设计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的问题;
2.在重要乡镇连接公路田界路改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中发现,隆昌市公路养护管理段未按规定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比选的问题;
3.在对隆昌市环城南路B1、B2段道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中发现,隆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未按规定对该项目设计进行比选的问题。
4.在对隆昌市金华路南段道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中发现,隆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未按规定对该项目设计进行比选的问题。
5.在对垃圾填埋场安置房二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中发现四川隆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未按规定对该项目设计进行比选的问题。
6.在对隆昌市中医医院2015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中医院存在未实施政府集中采购融资租赁设备等的问题。
隆昌市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移送了隆昌市发展和改革局主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