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事项
(一)考调公告由内江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二)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提供虚假材料、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内江市纪委监委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班,也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也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有关培训辅导工作。
(四)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机关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32-6206613、0832-6206919;咨询电话:0832-3090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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