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云顶镇以落实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抓手,夯实基础,提升群众满意度。
镇纪委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要点,制定《村(社区)支部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十条》,明确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向群众公开《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半年及年终时,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根据承诺书上的事项,在党员大会上述职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同时,以创建县级党风廉政示范点为契机,制定镇级党风廉政示范点标准,配合全省和县纪委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考核重要指标;并对周二集中办公进行专项督查。
截至目前,该镇31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承诺;10个村(社区)申报创建镇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周二专项督导7次,通报3人次。(刘建 李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