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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全面实行校车驾驶员管理“黑名单”制度

http://www.scol.com.cn  (2016-04-18 09:57:42)  来源:内江新闻网  
编辑:周海波孙国丞  

  管理部门定期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动态检查,发现有进入“黑名单”的校车驾驶员立即通知校车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根据“黑名单”管理制度规定,列入“黑名单”的驾驶员,运输企业将不得聘用,交通运输、公安、农业(农机)等部门在核(换)发和年审时不予办理和审验,交通运输部门对有重点驾驶人20%以上纳入“黑名单”管理系统的运输企业,将采取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企业负责人等措施,督促企业强化对驾驶人管理。

  据悉,校车驾驶员属于重点驾驶人群,交通管理部门对校车驾驶员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符合“黑名单”管理标准的,在10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黑名单”期限为三年,三年期满后仍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和从业资格的,仍列入“黑名单”管理系统。终身禁驾和终身不得再次申办从业资格证件的,期限为长期。(孙国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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