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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

http://www.scol.com.cn  (2016-04-25 08:57:41)  来源:内江日报  
编辑:周海波王征  

为了全面强化全市医疗精准扶贫和健康促进,提升贫困地区家庭的健康和幸福指数,今年内江市将以贯彻落实“八免五补助”政策为抓手,大力实现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为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提供健康保证。这是记者近日从市卫生部门获悉的。

涉及对象:全市凡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

“八免”:贫困人口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免收院内会诊费、免费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免费提供巡回医疗服务、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

“五补助”:对手术治疗包虫病患者按2.5万元/人给予补助;对贫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按3500元/人给予补助;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按3万元/人给予补助;对晚期血吸虫病人按5000元/人/年给予补助;对贫困人口大骨节病患者按700元/人/年给予补助。

先诊疗后结算: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对住院贫困人口全覆盖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不预收住院费用,诊疗结束后由医疗机构与新农合、民政救助和医疗爱心基金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新农合100%参保:各地将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由政府承担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的全部金额,实现参保率100%;完善门诊统筹基金管理制度,探索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重点将区域内住院疾病排名、费用占比前十位的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比不低于50%。

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对贫困人口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给予门诊救助;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新农合、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给予救助;对在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贫困人口中的重特大疾病患者住院医疗费用,通过新农合、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渠道报销后的个人支付部分,由医疗爱心基金逐年按幅度实施减免,2016年减免个人支付部分的40%。(王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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