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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以药补医” 内江取消药品加成后年让利1.2亿元

www.scol.com.cn  (2018-03-12 10:05:3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周海波刘煜瑞 邵明亮  

四川在线消息(刘煜瑞 记者 邵明亮)2月27日,78岁的刘登云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拿药,他一直都有高血压和前列腺疾病,每天都要服药调理,长期下来费用不小。提起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刘登云感觉,近两年的药费确实便宜了不少:“吃药吃了十多年了,以前每个月药费要花470多元,现在每个月只需要380元了。”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据悉,内江率先开展医药改革试点工作,于2016年入选第四批全国医改试点城市。

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 年让利1.2亿元

2013年10月1日,内江取消了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药品加成,2016年11月1日,又取消了市级公立医院、县(区)妇幼保健及专科医院的药品加成,药品价格较实施前降低15%,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实施了以取消药品加成为主的综合改革,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年让利1.2亿元。

“取消药品加成后,医生的用药习惯逐步发生了改变,滥用药的情况大幅减少。”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张永告诉记者,该政策实施后,对门诊病人影响最为明显,尤其是那些需要一直服药的慢性病人,这一部分病人就诊主要支出就是药品费用,长期下来,能节省一大笔开支。张永还介绍,据统计,去年该院门诊均次费用从取消药品加成前的117.04降到95.44元,降幅近20%。

建立补偿机制 改革医疗服务价格

“以药补医”现象,是中国既有医药体制的一大痼疾,也是公立医院改革需要破解的重点难点,内江市卫计委医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减少的收入自行消化基本无望;依靠财政补贴又欠缺持续性;在这样的情况下,建立补偿机制的重担落在了改革医疗服务价格上。”

众所周知,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是一个敏感的话题,要在保证不增加老百姓医疗负担、不影响医院运行的前提下,通过调价使得医院收入结构合理。对此,内江于2016年10月出台了《内江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施方案》,方案中对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提出了明确的方案,按照7:2:1的原则(即7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20%通过财政投入予以补偿、10%通过医院加强管理降低成本解决)进行补偿,方案也对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作出了明确规定,门(急)诊诊查费在原有基础上上调6元,住院诊查费和护理费用在原有基础上上调9元,住院床位费上调12元/日,同时,上述医疗费用上调部分也会纳入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其中门(急)诊诊查费调增6元将予以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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