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上市发展 内江企业最高可获得350万元奖励

2022-03-09 09:07:57来源:川观新闻编辑:周海波郑志浩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郑志浩)3月8日 ,记者从内江市金融工作局获悉,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内江市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奖励办法》,明确对内江企业新完成上市的累计最高给予350万元资金奖励。

该办法明确,对完成股份制改造,与保荐机构签订了改制上市财务顾问协议或上市辅导协议,且在完成股份制改造当年被纳入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培育管理的内江市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完成境内上市(挂牌)的,对在新三板挂牌的内江市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在沪、深、北交易所完成首发上市的内江市企业,给予350万元奖励;对在异地“买壳”“借壳”和换股吸收合并等市场化运作方式上市后,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回内江市,并在内江市纳税满一年的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

对在境外上市,且在内江市的经营主体税收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50%,并将所募集80%资金投资于内江市,按募集资金额1%给予奖励,累计不超过100万元。该办法自2022年3月3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内江市金融工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内江深入实施推进企业上市“启明星”等行动计划,汇宇制药、梓橦宫两家本土药企成功上市,在资本市场获得支持,对推动产业转型、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起到积极的作用。

汇宇制药 唐广 摄

“这次的鼓励办法是对以往企业上市支持政策的延续,鼓励和引导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带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内江市金融工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鼓励办法相比以往奖励力度更大,覆盖范围比较广,根据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完成境内上市(挂牌)、境外上市等不同阶段和层次,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标准,上市成功的企业,可累计获得不超过350万元(含)资金奖励。

四川恒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正在推进上市工作。该企业位于内江经开区,是一家集新材料技术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其产品被应用于城市埋地排水、排污市改工程。

该公司总经理彭小峰介绍,企业争取今年内完成股份制改革,已经和相关券商对接准备开展上市辅导。“这个鼓励办法对我们上市发展是很大的利好,我们正在组织员工学习。”彭小峰表示,奖励资金一方面坚定了企业上市的信心,另一方面也帮助抵消上市辅导的相关成本。

记者从内江市重大任务“揭榜挂帅”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目前,内江6家企业纳入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接下来,内江还将对全市重点培育企业开展分领域、分层级、分阶段的专题培训和政策宣讲,着力提高企业家对资本市场的认识和上市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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