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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构建“训、学、管”监管体系推进执纪队伍建设

http://www.scol.com.cn  (2016-12-20 07:56:24)  来源:内江日报  
编辑:周海波卢晋骥  

“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就是六句话二十四个字: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这是市中区基层纪检干部小刘在近日参加的系统业务培训会上收获的知识。

今年7月以来,市中区纪委先后出台《市中区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培训实施办法》《关于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委跟班学习的方案》以及《关于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监管体系,从“训、学、管”三个方面下足功夫,力求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尽责的执纪铁军。

按照规定,市中区纪委每年将定期开展纪检业务内容培训,根据当下热门事件采用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对策研究等方式进行教学,坚持“抓什么训什么、管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并要求参会的纪检干部一级传一级,实现培训“全覆盖”。每年将挑选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委监察局机关进行为期2-3个月的跟班学习,在实际工作中手把手教学,并把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值得一提的是,为保障基层纪检组织力量不流失,《关于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临时性人事调配程序、纪律做出了细致明确的规定。同时,明确了各层级纪检干部外出、参加会议请销假制度以及工作调整等情况报告制度,以发挥各方力量加大对纪检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并将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年度考核集中到区纪委统一管理,结合日常工作督查情况及各项纪检工作完成情况,在纪检监察干部年度目标考核中逗硬。

通过构建完整的“训、学、管”监管体系,全年共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3次,培训人次230余人;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9名到区纪委跟班学习,极大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收到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3件,初核率100%,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约谈提醒2人。(卢晋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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