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打好医疗保障扶贫“组合拳” 力阻“病根”变“穷根”

2019-11-05 08:48:04来源:内江日报编辑:周海波李立科

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起付线降低50%,每段报销比例提高5%;建档立卡贫困户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个人自付率控制在10%以内……近年来,市中区紧紧围绕让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的目标,统筹施策、精准发力,打出医疗保障扶贫“组合拳”,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难题,进一步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关乎千家万户的大事,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和关键,更是如期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前提条件。

自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来,市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力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对症下药补齐脱贫短板,筑牢民生底线,绝不让一名贫困群众因病掉队。

“自《通知》实施以来,我们加强了对政策的宣传,精准识别贫困户身份,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都能享受到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市中区医疗保障局事务中心审核股股长颜钦介绍,今年1~9月,全区共有3309人次享受了医疗保障扶贫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的实惠。

全安镇皂角村贫困户王洪海是受益者之一。

今年9月4日至17日,王洪海在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病,产生费用共15492.06元,政策范围内的费用为12252.33元,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王洪海大病合规费用为6096.44元。

“在《通知》实施前,我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起付线为7500元,王洪海大病合规费用没有达到起付线,因此他无法得到大病保险。”颜钦说,《通知》实施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起付线从7500元降至3750元,王洪海就符合条件了,而且每段报销比例还要提高5%。因此,王洪海能得到的大病报销额就是6096.44元减去3750元后,再乘以55%,等于1290.54元。总体来说,《通知》实施后,王洪海这次住院报销额增加了1290.54元。

无独有偶。根据省委、市委的部署,目前,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在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实行的是“县域内住院个人承担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超过10%”。也就是说,对已纳入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在参保所在地县(市、区)域内县(市、区)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经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大病保险、县域内倾斜支付等报销后,确保个人承担政策范围内费用控制在10%以内。

凤鸣镇书房湾村贫困户张虚心,今年9月10日至23日在市中区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共产生医疗费9680.1元,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个人自负控制在10%以内的规定,最后张虚心自行支付医疗费仅为968元。

据悉,今年1~9月,市中区区级医疗机构共收治住院贫困户5251人次,政策范围内人均住院费用自付率为9.89%。(李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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