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集体经济收入五股分配 创新村干部报酬激励方式

2020-04-04 18:56:52来源:川报观察编辑:周海波郑志浩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郑志浩)“现在黑猪长到多大了?猪舍的清洁工作到位了么?”3月19日,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下元村党支部书记吴德贵来到该村集体经济养猪场,和养猪场管理员交流黑猪的长势情况。

"这几天刚统计过,今年前两个月集体经济收入已经超过了去年总收入,集体经济利润多了,我们村干部分红领得也多,干劲也更足了。”

经过前期试点之后,今年1月,内江市市中区明确进一步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推行村干部“基本报酬+考核绩效+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的报酬制度,对自主经营的村,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允许村干部在集体经济收益中提取部分作为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

去年,下元村黑猪养殖、蔬菜种植等集体经济支柱产业初见效益,村集体收入有20万元,纯利润57000元。在利润分配上,下元村采取“五股分配”模式。“管理股占30%,分给村集体理事会管理人员;扶贫股占20%,分给村里的贫困户;人头股占25%,除去贫困户外的村民平分;发展股20%,继续用来投入产业发展;土地股占5%,分给流转土地的村民。”该村第一书记李燕伶介绍到。

“领固定工资的时候,村干部在搞集体经济往往比较保守,主动性也不强。”市中区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杨小建表示,将集体经济收益与村干部报酬结合后,进一步调动了村干部投身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推广以来,在村干部当中引起强烈反响,大家想干事、敢干事的劲头进一步提起来了。”

按照下元村集体经济收入分红的规则,吴德贵分到了5100元。“付出没有白费,尝到了甜头,我准备用这些钱为添置一些新家具。”

2019,市中区集体经济收益累计达到650万元。截至目前,全区已经有28个村采取“基本报酬+考核绩效+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的报酬制度。“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规范化管理,强化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内部审计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干部报酬激励体系,壮大集体经济。” 杨小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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