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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建立和完善最严环境保护制度

http://www.scol.com.cn  (2017-07-19 10:03:54)  来源:内江日报  
编辑:周海波刘科志  

近日,记者从威远县环保局获悉,为切实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提升环境质量,威远县建立和完善最严环境保护制度,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分类目标考核,实行倒扣分制考核;各镇、各园区设置了环保站,实现环保机构、人员全覆盖……形成环境保护的“刚性”约束。

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了《环委会例会制度》《环境污染隐患专家会诊制度》等工作制度,每季度召开环委会例会,统筹安排部署全县环境保护工作。

落实环境保护“失职追责”。制定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厘清了县级相关部门、各镇、各园区管委会的环保职责,基本建立起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县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镇党委政府负总责,党政一把手对环保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承担职责范围内相应责任的环保责任体系。2016年至今,共给予7个单位通报批评、9人诫勉谈话、3人行政警告处分、3人组织处理。

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过失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大幅度提高环境保护在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权重,将工业园区、县级部门和各镇的考核分值,由原来的2分分别提高至10分、5分和4分;同时,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分类目标考核,实行倒扣分制考核。

落实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制定环保站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各镇、各园区均设置了环保站,落实了环保专(兼)职人员32人,实现环保机构、人员全覆盖。建立了县、镇(园区)、村(社区)、村民小组四级环境监管网格,基本实现监管网格全覆盖。(刘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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