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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扶贫办:“六个注重”强化扶贫项目监管

http://www.scol.com.cn  (2017-10-12 10:04:11)  来源:内江日报  
编辑:周海波张世刚  

为保证精准扶贫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威远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开发工作监督管理,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坚持“六个注重”,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注重廉政宣传抓防腐。紧扣扶贫中心工作,召开警示提醒会;利用召开院坝会、村民一事一议会等方式,进村入户加大扶贫监督宣传力度,公布监督电话,让群众知道如何监督,并选出2~3名群众参与项目监督;组织项目实施相关人员召开廉政工作会,多角度分析廉政风险点,打好廉政“预防针”;加大职务犯罪宣传力度,组织宣传队到项目镇、村宣传职务犯罪知识、案例,增强防腐意识。

注重关口前置抓报批。对扶贫项目的报批实行县级评审制,扶贫项目进行镇级自评后,再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评审论证,项目通过后录入项目库,确保扶贫项目资金投向合理。

注重公开透明抓公示。加大对扶贫项目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注问题、易发多发腐败领域和环节的公开力度,建立了省、市、县、镇、村五级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分配计划和执行情况,按动态公示原则,严格执行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

注重制度建设抓监管。严格执行廉政承诺制度。项目实施前,项目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书面承诺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成立县扶贫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全程监督扶贫物资采购;严格执行项目督查制度。邀请相关部门组成项目督查小组,就工程质量、进度、政策落实等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注重项目竣工抓验收。项目镇村初验合格后,由扶贫领导小组委托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及镇村干部、村民代表,对扶贫项目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和社会经济效益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注重审核管理抓报账。扶贫项目验收合格并经审计部门审计后,由财政部门统一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一旦工程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凭证的,财政部门不予报账。(张世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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