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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四锁定”规范国企干部选任

http://www.scol.com.cn  (2017-03-30 10:11:23)  来源:内江日报  
编辑:周海波熊武 蒋凯瑟  

选贤任能,是强化干部队伍的基础。资中县采取“四锁定”措施,规范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任工作,为国有企业发展夯实坚实基础。

锁定制度。在现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办法规定基础上,县财政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国企负责人的选聘程序再细化,出台具体的企业人员选择任免、交流办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机制。

锁定程序。严格规范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要求拟任人选必须经过职工民主推荐、大会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公示等环节;对各企业推荐的干部严格审核把关,通过规范的选任程序确保企业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公开、科学高效。

锁定责任。明确企业主要领导干部的选任责任,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去年以来,共查处两名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负责人未正确履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并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同时,要求各企业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层层落实。

锁定考核。按照全面落实责任的要求,每年采取听取汇报、大会述职、民主测评等方式,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情况进行集中考核。今年初,县国资办会同县委组织部组成两个考核组深入9个企业开展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负责人任免的依据,为企业选任优秀负责人奠定了坚实基础。(熊武 蒋凯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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