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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开展谈话提醒 突出抓早抓小

http://www.scol.com.cn  (2017-04-18 08:21:24)  来源:内江日报  
编辑:周海波王胜 王余  

“县纪委的谈话很及时,今后我一定注意,绝不触碰纪律红线。”日前,资中县一名县级部门负责人被县纪委约谈,提醒他在工作中注意细节,注意苗头性问题。“工作几十年,一开始觉得面子上挂不住,但仔细思量,这样能防止我犯错误,不是小题大做,自己也真正红了脸、出了汗。”

这样的谈话提醒在资中县已成为常态。特别是今年以来,资中县认真践行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更加突出抓好“第一种形态”的运用,通过经常性开展谈话提醒、集体约谈,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小错误发展为大错误,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据了解,今年第一季度,资中县各级党委、纪委已约谈提醒近700人次。

“谈话提醒,不是可谈可不谈。发现了问题要谈,有群众反映要谈,‘四风’或腐败问题突出的要谈,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长或在管人、管财、管物关键岗位的也要谈。”资中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为规范谈话提醒工作,今年年初,资中县出台《关于县级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办法》,将谈话提醒内容细化为党员干部执行“六项纪律”、落实“两个责任”等,并对谈话提醒原则、启动条件、谈话提醒的主体和范围等进行了明确,确保谈话提醒工作规范、严肃、有序开展。

“严管才是厚爱,通过谈话提醒,及时将党员干部在违纪的边缘拉回来,可以有效防止违纪问题的发生。”资中县纪委负责人说。为确保谈话效果,资中县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谈话提醒实行记实管理,对谈话内容要求全程记录,谈话人和被谈话人双方签字,存档备查。重视谈话结果运用,将谈话提醒情况纳入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被约谈人对谈话提醒事项,要在15日内作出书面说明,并认真进行整改,对谈话提醒后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者,将从严从重处理。(王胜 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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