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威远查处一起供水企业滥收费案件

http://www.scol.com.cn  (2017-01-22 16:38:59)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周海波王雷  

四川在线消息(王雷)自“红盾春雷行动”2017开展以来,威远县工商局加大竞争执法查处力度,针对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公用企业滥收费用、指定交易、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规范公用企业经营行为。近日,该局查处一起供水企业滥收费用案件。

该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威远县某供水企业在其使用的《供用水合同》中含有“乙方未按期缴纳水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交水费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格式条款内容。该供水企业在签订用水合同过程中,既未与用户充分协商约定,又未履行应尽的提示义务,而单方面制定了用户逾期缴纳水费按日加收5‰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据此收取用户违约金达12万余元。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新修订《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中,取消了原有“用水人逾期缴纳水费按应交纳水费额每日加收5‰滞纳金”的规定。该供水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涉嫌公用企业滥收费用,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

该局依据《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责令该供水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12万余元。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