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王侯

www.scol.com.cn (2019-02-12 10:40:23) 来源:内江日报
编辑:周海波李嘉 曾利军 刘颖  

勇当定分止争的排头兵

——记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王侯

工作中的王侯

学习中的王侯

2019年1月17日,从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传来喜讯: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审判员王侯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王侯是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的一名80后青年法官。他以新时代青年人蓬勃的朝气勇攀高峰,又以法官独有的睿智内敛积累沉淀,从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一名书记员,逐渐成长为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员额法官。

因工作成绩突出,他被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获个人嘉奖。他以法律和良知捍卫公平正义,以人格和道德践行司法为民。他用实际行动把坚定的信仰、崇高的使命,连同满腔的热血、无限的真诚一起织进春天的图景……

清楚回应当事人的每一个诉求和观点

走进王侯的办公室,映入记者眼帘的是堆积满地的档案卷宗和证物纸箱,办公桌及周围都是一摞摞整理好的卷宗,而他正埋首其中,潜心工作。

参加工作以来,王侯审理的各类案件中,无一错案、无一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无一引起涉诉信访案件,无一件违法审判案件。

面对繁重的办案压力和事务性工作,他从不将案件简单化处理,而是谨慎对待每一起案件,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在裁判文书中充分表达法律观点和论证过程,回应当事人的每一个诉求与观点。

“让胜诉方通过文书,知道其赢得理直气壮;让败诉方通过文书,知晓其输得心服口服;让案外人通过文书,明白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这是他铭刻在心、付诸行动的工作理念。

在王侯看来,有些案件的当事人质疑法院裁决,从而产生信访,并不是因为法院判得不对,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判决书说理不够充分所致,当事人有的看不懂,有的产生误解,不能被判决书所说服。他要求自己在裁判文书中要以人民法官的严密逻辑和专业素养,大大方方地亮出法官的思考论证过程。

2016年3月,王侯承办了一起企业与企业之间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由于当事人属于关联企业,且其中个别当事人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具有多重身份,案情较为复杂,各方当事人历经多次诉讼,纠纷始终未能解决。

王侯详细查阅全案卷宗,抓住案件关键本质,在判决书中详细分析了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案件中的繁杂线头一一理顺,清楚还原了案件全貌、展现了其严密审慎的论证过程,促使双方当事人接受判决结果。该案判决书也被省法院评选为2016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勤于思考的王侯,不仅在法律文书的制作上力求说理透彻,还善于分析总结审判实践中的法律事务,其撰写的《死亡赔偿金性质研究》《保全财产优先受偿权研究》等多篇论文先后在省、市级学术类论坛上获奖。

在司法改革的浪潮中勇做排头兵

这两年“司改”成了法律圈的热议话题,但前行必然会面对暗礁和险滩,对法官的信任、法院信誉和法治信仰的缺失,使很多“法律人”开始逐渐感受到这份职业所承载的责任和压力。

王侯所在的民事审判第三庭同时也是知识产权审判庭和环境资源审判庭,一套人马三块牌子。面对新型复杂的案件,他不仅没有回避,而是将之作为难得的学习机会,迎难而上,勇挑重担,承担了该庭大多数的知识产权案件和环境资源案件。

在处理知识产权案件时,王侯充分利用快审机制向当事人阐明利弊,使当事人对案件走向产生合理预期,调解了一大批知名企业案件,让案件未进入审理阶段便得以化解,在减轻当事人讼累的同时,也节约了大量司法资源。

对于双方当事人分歧过大的案件,他也不一味追求调解结案,能调则调,当判则判。

2017年5月,王侯承办的某健身俱乐部诉某健身会所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侵权事实清楚,但原告要价较高,对要求的赔偿金额却又无充分证据予以支撑。王侯兼顾公正与效率,及时下判,判决后被告服判息诉,很快主动履行判决义务。

“法律是冰冷的,但判决应该有生命、有温度,法官所面对的是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情感的当事人,要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温暖。”这是王侯从事审判工作的深切感悟。

在通往梦想的路上静心修行

涉环境资源的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模式实施后,较多的涉及环境资源的行政案件进入王侯所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由于全庭法官都是民事审判出身,对行政案件审理不熟悉,作为庭里最年轻的法官,他直面挑战,克服畏难情绪,承办了大多数行政案件。

作为法学科班出身,王侯一直有一个“法官梦”,在通往梦想的路上,他一直坚持勿忘初心,静心修行。

他采取“以学带案,以案促学”的方式,一有空闲就会研读法学理论著作和法律法规,掌握了大量民事审判的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并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对许多问题都能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遇到疑难复杂问题,他虚心请教行政审判条线的资深法官,与同事们反复研讨。

正是如此,王侯虽然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时间不长,但他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娴熟的业务能力,成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业务骨干。

2018年8月,王侯承办了一起某渔业养殖户李某某与当地政府因养鱼导致环境污染而产生的一系列民事、行政案件,他充分秉承法院“居中裁判”的公正权威,一方面在总体上把握全案情况,另一方面又对每起案件的事实和法律关系细分处理。

针对开闸放水导致的损失,王侯从养殖户李某某买进鱼苗的源头入手、参考同期市场鱼价,合情合理地确定了养殖户李某某的损失,并对养殖户李某某的合法利益实事求是的责令发包方赔偿,对其不合理的诉求予以驳回;同时,对环保部门作出的合法行政处罚行为予以支持。三起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时间在厚厚的卷宗里流淌,青春在定分止争中消逝。作为一名员额法官,王侯和其他法官一样,平凡却又不凡,从穿上法袍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他与责任、与奉献、与使命结下不解之缘。多年来,他用坚守传递司法温暖,用信仰书写法律人生,在追逐公平正义的路上,他的每一步都走得坚定而踏实。(李嘉 曾利军 刘颖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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