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东兴区采取“四种方式”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保证《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习惯和浓厚的政治氛围。
县级领导领学。区委召开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准则》《条例》,区委书记带头领学,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逐章逐条反复系统学习,全面把握精神实质,做到学深、学透、学准。
纪检干部集体学。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纪委书记带头学,纪检干部集体学”专题学习活动,通过集中领学、个人自学、讨论促学等方式,全面深入系统的学习,确保《准则》《条例》自上而下学到实处。
基层宣讲学。组织乡镇(街道)纪检干部深入村(社区)和田间地头宣传《准则》《条例》,为基层干部群众耐心解读有关政策;组织纪检干部在东兴老街、大千园、范长江纪念馆等旅游景点,给市民和游客发放廉洁教育手册、廉洁宣传资料5000余份。
邀请专家辅导学。邀请上级纪委案件审理专家莅临指导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执行工作,召开业务座谈会,参会人员畅谈对新《条例》的理解,并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提出对新旧《条例》衔接及新《条例》适用过程中的各种疑问。特邀专家就新《条例》执行工作作了专题辅导,对基层纪检干部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一一作了解答指点,进一步提升全区基层案件审理人员业务素质,确保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案件审理质量。(刘益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