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对涉黑案件受害人进行首次退赔

2021-05-28 09:29:03来源:川观新闻编辑:周海波林梦辉 张啸 郑志浩

四川在线消息(林梦辉 张啸 记者 郑志浩)5月26日下午,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对陈宏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案被害人,进行了首次集中财产退赔,退赔金额高达200多万元。

2020年7月31日,东兴区法院对陈宏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进行了一审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以陈宏为头目的犯罪组织在资中县采取殴打、持枪恐吓、威胁、心理强制等手段,共实施犯罪活动35起和违法活动13起,从中牟取了巨额的非法利益。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东兴区法院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执行工作紧密结合,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执行工作动力。

东兴区法院高度重视该案件的执行工作,由执行局负责人亲自带队,对涉案刑事罚金等款项进行清理,依法没收款项246万余元,退赔受害人(两个受害单位、12名受害个人)228万余元。

据了解,当天为该案的第一次退赔,后期东兴区法院执行局将对涉案财物进行拍卖,所得款项将再次进行退赔。

下一步,东兴区法院将严格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方案,落实好每一项具体行动,持之以恒地围绕群众 “急难愁盼”,为民办好事、为民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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