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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公布,将于5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障基金如何保值增值?有哪些措施确保基金安全?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应对老龄化,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需强化
2000年8月,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用于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运营。16年来,通过财政拨款、国有资本划转等方式不断充实基金,加上投资收益,截至2015年12月底,基金规模已达15085.92亿元。
目前,我国已处于人口老龄化阶段,2014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12亿,65周岁及以上人口1.38亿。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剧,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保障基金安全的任务越来越重,迫切需要强化对基金投资运营的管理和监督。
社会保障基金不是社会保险基金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条例》规定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与社会保险基金不是一个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在投资运营上,坚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原则;由于短期内暂不发生支出,更适宜开展中长期投资。
社会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主要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构成,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用于公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当期发放。
社会保障基金年均投资收益率为8.82%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保民生的重要资金来源,基金的管理运营情况,直接关系到基金能否守住安全“红线”,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