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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出台《内江市中心城区新购商品住房补贴实施办法》

http://www.scol.com.cn  (2016-12-28 07:55:03)  来源:内江日报  
编辑:周海波熊子虚  

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内江出台《内江市中心城区新购商品住房补贴实施办法》

俯瞰东兴新城区 王斌 摄

《内江市中心城区新购商品住房补贴实施办法》日前在市七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这是我市贯彻落实《关于化解库存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的又一举措,是我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方面的有力措施,同时也确保购房补贴及时足额发放给购房者及水、气、光纤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内江市中心城区新购商品住房补贴实施办法》的实施时间为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其中日期应为首次网签合同上的时间。补贴对象包括:农村居民、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大学生村官、普通高校毕业五年内大学生、内江市“千名紧缺高层次人才进内江”计划和“甜城英才引进工程”引进人才及非内江市户籍人员。

当中需要注意的是,大学生村官是现任在职的村官(购房时刻具备村官身份);普通高校毕业五年内大学生是指在网签合同与毕业证上时间在五年之内,即自毕业证上时间后1825天之内;非内江市户籍人员在共有产权人内均可,例如夫妻双方一人为非内江户籍人员即可享受。

此外,内江中心城区范围,即此次《内江市中心城区新购商品住房补贴实施办法》涉及的具体楼盘则由内江市政府及市中区政府、东兴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具体确定。

《内江市中心城区新购商品住房补贴实施办法》针对农村居民、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大学生村官、普通高校毕业五年内大学生及非内江市户籍人员,给予80元每平方米的财政补贴;内江市“千名紧缺高层次人才进内江”计划和“甜城英才引进工程”引进人才,给予150元每平方米的财政补贴;同时,对于农村居民,购房时还将分别给予400元、624元、150元的水、气、光纤的安装入户优惠。

凡符合相关规定,由开发企业在2017年1月20日和2017年5月20日前,分两次将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期间和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新购本楼盘的商品住房财政购房补贴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向本楼盘销售实际纳税归属地的住建部门进行申报。享受相关财政购房补贴的群众要积极主动提醒开发企业,并协助开发企业按时汇总并申报。

住建部门根据经同级国税、地税、房管、棚改等部门审核后的“财政购房补贴发放清单”,按资金申报流程向同级政府报告,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政府签批意见将补贴资金安排给同级住建部门,由同级住建部门将补贴资金打入补助对象个人账户中。(熊子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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