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邓顺仙)近日,威远县法院新店法庭妥善调解一起成年人向父母索要抚养费纠纷案件。
彭某的父母于2015年9月协议离婚,约定在彭某18周岁前共同承担抚养义务。2017年6月,年满18周岁的彭某虽高中毕业但选择复读高三。然而其父亲在彭某18周岁后没给过生活费、教育费等。彭某无奈之下将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其父母继续承担抚养义务。
本案中由于彭某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形,父母给付抚养费的主张得不到依法支持。承办法官考虑到彭某虽已成年,但正处于求学阶段,无任何经济来源,如果其父母不从经济上支持,很可能面临辍学,极大影响其前途。面对情与法的矛盾,承办法官开庭前通知其父母到庭调解,从原告的成长出发,以维系亲情为切入点,耐心做其父母思想工作。在法官的努力下,其父母均表示支持女儿考大学,愿意支付女儿读书期间的费用,最终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在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圆满解决,一家人重续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