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高敏)8月16日,东兴区法院双才法庭诉前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8月9日,一位年迈的老人黄某某(93岁)来到区法院院,准备起诉其三个儿子。黄某某诉称,其本人患有高血压,自黄某某丈夫去世后,她便轮流住在三个儿子家中,但因家庭矛盾较深,黄某某在儿子家中生活起居饮食多有不便,故要求三子将其送往养老院安度晚年,但三子均不同意,故要求法院进行处理。双才法庭在初步了解老人情况后,十分关心老人的情况,当日中午便安排老人在院食堂就餐,并与黄某某的子女取得联系将其接回,但黄某某坚持不愿意再与其子女居住。8月11日,双才法庭干警冒雨前往黄某某所在社区,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召集黄某某的三个儿子,对黄某某赡养纠纷案进行诉前调解。通过我院干警耐心、努力的协调、沟通,黄某某之子终于同意将其送往养老院。经多方了解,双才法庭干警为其联系到一家养老院,养老院得知老人的情况后,表示非常愿意接受老人。8月16日,黄某某在双才法庭法官、社区工作人员及子女的陪同下,坐上了去往养老院的汽车,老人的脸上终于露出了安心的笑容。
东兴区法院法官在处理这起赡养案件时,充分利用了诉前调解这一纠纷解决机制。不仅节约了司法成本和资源,把矛盾化解于庭审前,使母子四人未对簿公堂,维系了母子四人的亲情,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更体现了人民法官是人民的法官这一本质,在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之下,综合利用多种纠纷解决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关爱和温暖。这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更是以实际行动践行和捍卫司法体制改革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