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谢欣林)“砰!隆昌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随着庄严的法槌声,审判长宣布开庭,8月23日上午9时30分,隆昌市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法庭走进迎祥镇迎祥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法治安全教育活动,在迎祥社区内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失火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该社区近50名居民旁听了庭审全过程。
在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后,法庭按法律规定进行了法庭调查、被告人答辩、法庭质证、辩论、宣判等程序。最终,认定该案被告人赵某在2017年1月30日3时许,在隆昌县迎祥镇“广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宿舍内,因吸烟后烟蒂未熄灭引发火灾,造成同宿舍内被害人黄某、王某二人死亡、自己受伤及直接经济损失1200元的火灾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赵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以前只是在电视上看到法庭开庭审理,没想到法院竟然把法庭搬到咱们社区了,真的要认真看,避免以后触犯法律。”“现场开庭,感觉好严肃哦” “是呀是呀,我可要好好听听,回家了给家里人也说说,让他们也了解些法律知识。”群众们纷纷议论道。社区工作人员表示,这次巡回审判不仅让群众们切身感受到庄严的法庭现场,更让他们学习了更多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希望以后可以多开展一些这样的法制宣传活动,让他们零距离接受法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