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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司法局法治扶贫“六个全覆盖”助推脱贫攻坚

www.scol.com.cn  (2018-07-18 08:58:13)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周海波王勇  

扶贫济困惠民生 法治扶贫在行动

——资中县司法局法治扶贫“六个全覆盖”助推脱贫攻坚

四川在线消息(王勇)为充分发挥法治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贫困户法治意识,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资中县司法局立足职能实际,开拓创新,采取“六个三”模式在全县102个贫困村深入开展法治扶贫“六个全覆盖”行动,为贯彻落实县委“一个取向、两个建成、三大战略、六个资中、十大行动”总体部署,构建丘区经济大县新支撑、增添历史文化名城新活力和建设绿色生态、充满活力、幸福和谐的美丽资中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三化”落实法治宣传“全覆盖”。一是责任制度化。采取“清单+责任制”方式,将年度普法工作任务明确为4大项18小项,对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进行了明确,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推动出台《资中县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强化各级各部门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逐步构建起牵头单位各负其责、分块结合、社会齐抓共管、公众广泛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二是宣教常态化。紧紧抓住农民群众对“精准扶贫”政策和法律知识的需求,结合“送法下乡”、“法律进乡村”等活动,通过“农民夜校”法律大讲堂、法律顾问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法律宣传与咨询,大力宣传脱贫攻坚、五清工程、环保问题整治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等普法队伍和执法力量利用宣传车、广播、传单、横幅、宣传栏等方式,深入贫困村全天候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次。依托木偶剧团广泛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乡村振兴•精准扶贫”文化惠民巡演等活动20余场次,受众人数达2万余人。三是阵地标准化。在巩固提升贫困村现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同时,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将法治文化的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在双龙镇干河村、铧头场村、寿星桥村、蔡六村,龙山镇石宝村,狮子镇铜马桥村,归德镇月亮峡村建成以宪法法律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栏7个,使老百姓走出家门就能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潜移默化地增强法治意识,培养法治习惯。

二、“三注重”落实法律明白人“全覆盖”。一是注重发掘选拔。在贫困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退休党员、致富带头人和受教育程度较高的村民中,重点培养看得懂法律、讲得出法理、用得来政策的“法律明白人”600余人。二是注重培训教育。依托县级普法讲师团和贫困村法律顾问、农民夜校师资,深入到贫困村采取集中讲法、以案释法、咨询解法等方式,加强对 “法律明白人”的法治教育100余场次,强化《宪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农村常用法律法规及扶贫政策的宣传教育;同时,将“法律明白人”的培训教育作为硬性任务在年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划分给各镇人民政府,确保培训教育全面覆盖,有效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能力。三是注重作用发挥。注重发挥“法律明白人”与困难群众“离得近”和“叫得应”的优势及矛盾纠纷调解员、政策法律宣传员、维护稳定情报员作用,一旦发生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疏导化解;通过宣传法治,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听、问、看等多种形式,将捕捉到的综治信息和不安定因素定期上报,为上级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三、“三举措”落实村规民约“全覆盖”。一是突出修订重点。结合脱贫攻坚、桔杆禁烧、河流治理、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帮助指导村两委及时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确保村规民约与时俱进、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约束性,全县102个贫困村全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并及时上墙公示。二是规范修订程序。在修订完善过程中,各村结合实际,严格按照“三上三下”修订完善程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增强了村规民约的公信力和可遵从性。三是严格模范遵守。通过村务公开栏、村村响广播等形式,强化对村规民约的宣传;同时号召党员带头参与、执行、宣传村规民约;把村民遵规守约情况作为“好媳妇”、“好公婆”评选首要条件,充分发挥典型宣传引领作用,从而切实增强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的意识。

四、“三明确”落实村级法律顾问“全覆盖”。一是明确管理制度。司法局负责统筹指导,组织开展贫困村法律顾问工作。司法所负责协调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第一书记、村两委积极配合,形成推动贫困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合力。法治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贫困村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加强对村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督促法律顾问履职尽责,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做到一村一本、一事一记、一次一记。年终对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严格考核。二是明确顾问人员。从全县法律服务队伍中精选20名执业律师和4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102个贫困村签订《村级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制作包含姓名、照片、执业机构、联系电话等信息的村级法律顾问公示牌,在村内公示,让村干部和群众与法律顾问实现无障碍沟通。三是明确顾问职责。贫困村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村服务1次,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应村委会邀请,参与重大涉法性矛盾纠纷调处。每个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普及日常生产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和当地经常性遇到的地域性、行业性、专业性法律知识。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及时为贫困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主动开展法律服务精准扶贫。

五、“三强化”落实矛盾纠纷化解“全覆盖”。一是强化体系构建。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牵头,司法所、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协助贫困村选聘人民调解员和矛盾纠纷信息通报员,建设一支懂法律、知民风、晓民情的一线调解队伍,建立以镇调委会为统揽,以治安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为依托,以村调委会为抓手的全方位、立体化纠纷联动联防联调体系。通过建立“船城调解”微信群、各镇人民调解微信群,实时宣传法律、交流经验、上报贫困村矛盾纠纷排查及工作开展情况,实现资源共用、经验共享、信息互通。二是强化全员培训。为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调解技巧,强化县、镇、村三级培训体系,通过开设法律顾问专题讲座、农民夜校等多种形式,重点加强对贫困村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确保人民调解员培训率达100%。三是强化主动排查化解。各级调解组织主动作为,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时期,采取集中排查、专项排查等方式,积极排查脱贫攻坚工作中易发、多发的婚姻家庭、赡养继承、邻里关系、土地流转、危房改造等矛盾纠纷,协助村两委及时疏导化解,确保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六、“三坚持”落实法律援助“全覆盖”。一是坚持宣传到点。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在贫困村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让贫困村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帮助。有针对性的在贫困村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宣传,让群众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能够借助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使好政策“落地”、“生根”、“发芽”、“开花”,实现“零距离”对接,凸显法律援助助推扶贫社会品牌。二是坚持应援尽援。以贫困村贫困人口为重点人群,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土地流转、农产品质量等与农民息息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切实帮助贫困村解决在经济建设和生产生活中产生的矛盾纠纷,为贫困村脱贫致富提供法律支撑。三是坚持贫困户优先援助。开通贫困人口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查、优先指派,为贫困人口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捷、可靠、高效的保障;因案制宜,探索“援调对接”机制,对贫困人口法律援助案件提前进行“会诊把脉”,树立“调解优先”的诉讼理念,坚持“能调则调、能援则援、援调结合”的工作原则,切实维护贫困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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