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记者从东兴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东兴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公益诉讼工作职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主动融入区委和检察机关工作大局,积极、慎重、稳妥地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进一步领会精神,确保公益诉讼正确发展方向。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央决策部署和立法精神,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把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同时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防止将私益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进行保护。切实增强政治警觉和政治敏锐性,防止不良炒作,依法审查、积极稳妥办好重大敏感复杂公益诉讼案件,坚决防止自身工作不当影响大局稳定,影响经济发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工作,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将公益诉讼工作放在全区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推进,围绕东兴区“一个总体取向、两个发展定位、三大发展路径”的总体思路,紧扣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 “三大攻坚战”,科学谋划、缜密部署、强势开局。针对破坏生态环境、破坏耕地、破坏水源的违法行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强化检察监督,着力办理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案件,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通过服务大局赢得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保证最大办案效果。
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汇聚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合力。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以及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以公益为共同目的开展工作。建立与人民法院协调沟通机制,共同加强对案件管辖、证据规则、庭审程序、出庭规范等实务问题的研究,共同推动公益诉讼相关机制制度的完善。加强和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行政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主要承担者,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旨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解决侵害公益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目标一致,要在监督中体现支持,把监督融入支持之中,既依法追究行政机关法律责任,又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通过诉前程序、庭前会议等环节,进行充分沟通,打消工作顾虑,争取各方理解,努力建立更大的工作框架,形成保护公益的合力。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监督基础。结合正在推进的检察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民事行政检察机构和办案组织,配齐配强行政检察办案力量,将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业务精通的人才充实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广泛开展业务培训,重视培养检察人员线索发现、调查核实、案件汇报、文书写作等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干警素能,加强队伍建设,改善队伍结构,加强人才储备,不断提高行政检察人员的素质能力。
加强公益诉讼的宣传、调研和理论研究。一案一总结,全面加强对诉前程序案件、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等方面的汇总分析,形成具有东兴特色的经验做法。加强对公益诉讼工作普遍性和规律性问题的总结,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积极探索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公益维护架构,以及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监督、配合、支持的良性关系,力争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完善和细化运行提供基层视角。(曾利军 黄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