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交投公司原董事长张红彬受贿案一审宣判

www.scol.com.cn (2018-10-25 17:13:53)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周海波李嘉  

四川在线消息(李嘉)内江交投公司原董事长张红彬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红彬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罪所得291.88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10月25日上午9点,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内江路桥集团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内江交投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张红彬受贿案,并当庭宣判。

审理查明,被告人张红彬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2010年至2018年期间,先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为一些工程承包商在合同签订、工程协调、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共计291.88万元,其中向陈飞扬索要2万元接待费,属索贿;另有35万元未遂。另查明,张红彬在接受调查期间,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并全部退清了犯罪所得。合议庭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红彬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罪所得291.88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内江市部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各界群众130余人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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