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高敏)自2016年12月1日被省高院指定为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试点法院以来,东兴区法院将推进小额诉讼纳入“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保障、精心部署、全面动员、大胆探索,历经18个月的探索和施行,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12月至2018年10月,东兴区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共计立案2242件,结案2067件,结案率为92.2%,其中调解或经调解撤诉1651件,占结案的79.87%。平均审理天数为31.2天。结案标的额720余万元。
加强专题研究,全面推进改革。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推进小额诉讼的方案、方法以及制度,制定《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指导细则》及实用操作规范,涉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范围、立案、受理、送达、异议处理、审理、调解、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召开全体民商事法官会议,对如何开展小额诉讼专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进行操作培训,指导民商事法官审理小额诉讼案件,分管院领导定期到各基层法庭督查小额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并派出干警到江苏省南通市学习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的先进经验。
创新工作思路,扩大适用范围。扩大标的额适用范围。超过四川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以上至5万元部分的简单民商事案件,经向当事人释明后,由当事人自行选择是否适用小额诉讼,经当事人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137件,结案137件。拓展案件类型适用范围。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的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劳动合同纠纷等案件类型外,东兴区法院还对追偿权、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不当得利合同等案件类型扩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并取得较好成效。如追偿权纠纷立案32件,结案26件;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立案47件,调解结案46件。
缩短结案周期,减轻诉讼负累。缩短答辩期限,按照法律规定,将小额诉讼案件的答辩期确定为10天,当事人不同意或者认为答辩期不够的可申请延长至15天。将小额诉讼与民商事速裁机制结合,由被告选择是否放弃答辩期、举证期,并自行预约开庭或调解时间,增强处理的灵活性。在已审结案件中,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较高,大多实现了定期支付或当庭履行,无再审案件。自制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小额诉讼征求意见书》、《速裁征求意见书》等配套法律文书,将小额诉讼、速裁机制、送达方式、送达地址确认书有机结合于意见书中,解决送达难点。
拓宽送达渠道,简化审理方式。除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外,2018年尝试使用张贴送达,提高送达效率,减轻送达难问题及当事人车旅劳顿,缩短办案周期,今年采用张贴式送达的案件占60%左右。针对小额诉讼案件特点,在确保当事人陈述辩论权利的情况下,直接针对争议焦点进行审理,调解不成的当庭宣判。充分发挥多元化调解的职能作用,运用立案前多种调解方式,快速化解不稳定因素,如涉及拆迁补偿协议的48件案件及33件集资建房纠纷都通过诉前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