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建成区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图
四川在线消息(罗尹 记者 邵明亮)离农历春节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烟花爆竹又到了燃放旺季,众所周知,烟花爆竹集中燃放,不仅产生大量的PM10和PM2. 5,影响空气质量的同时,还容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日前,内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外通报了今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情况,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这次区域调整,较去年禁放工作有三个区别:禁放区域面积扩大了近1/3,区域调整更加科学,禁放管理力度更严。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2019年是内江市实施《内江市建成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内府办发[2018]7号)工作第二年,去年该市公安机关按照《规定》,认真履行公共安全管理职能职责,对建成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行为进行了引导劝阻,制止了一批违规燃放行为,查处了一批违规经营、运输、储存违法人员,捣毁了一批烟花爆竹“土作坊”,收缴了一批非法烟花爆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去年12月31日,椑木派出所就查处了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挡获违法人员郭某某(男,39岁,自贡市大安区人)。
经查:郭某某于2018年12月30日晚22时许在自贡市大安区庙坝镇应一顾客的要求,在明知无运输烟花爆竹资质的情况下,他将该顾客购买的44件烟花爆竹用一辆白色面包车运往隆昌市附近,在途径椑木镇团结村南瓜桥时被查获,民警依法对郭某某进行询问,郭某某对非法运输44件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人员郭某某已被行政拘留。
记者通过搜索引擎发现,今年全国其他城市因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仍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损失。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减少城市污染排放,内江有关方面听取了多方意见后,形成了《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已于2018年12月24日发布。
》》》纳入了高新区 禁放区域面积扩大近1/3
“调整后的禁放区域把321国道外的高新区域内的新居民区纳入禁放范围,禁放面积扩大了近三分之一。”内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调整后的禁放区域涵盖了市建成区域内的人口密集区,禁放区域调整更加科学。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调整后的禁放区域取消了限放场所,把车站、广场、公园、桥梁、寺庙纳入了全年禁止烟花燃放管理的范围。
禁止燃放的环形区域为:从经开区闵家湾沱江河边,沿安居街、甜城大道、南风街、石羊大道、环塔山公园(含天立国际学校校区)、 三元井加油站至沱江大桥。经东兴区东风路、东九路、麻柳路、321国道,经花朝门规划路入光华大道、经红桥路入321国道,经汉安大道内江高铁站前广场沿线,经玉屏街至沱江边,与经开区闵家湾沱江边相连形成环形区域。
“我们将依法依规认真处理好每一起违规燃放案事件。严厉打击在禁放区内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阻碍工作人员执行禁放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内江市公安局特别提醒: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