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高敏)2018年,东兴区法院共受理物业案件906件,案件数量同比增长89.94%。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和案件猛增的趋势,为进一步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东兴区法院积极探索物业纠纷案件审理新模式,为和谐东兴保驾护航。
强化审判调研指导,搭建案件审理“保护伞”。及时总结物业纠纷的共性和特点,由分管院领导带领调研骨干形成了关于物业纠纷审判问题的调研报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物业纠纷案件审理的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本院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和调研内容,召开专题会议,拟制了本院小区物业纠纷裁判指导意见,明确物业纠纷法律责任归属。在诉讼过程中向业主释明物业服务合同法律关系、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相邻关系和财产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向其释明认识存在误区,引导其合理行使抗辩权。
推行案件联动联调,启动审理难题“清障车”。一方面,充分利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调解工作,缓和被告业主的激进情绪,争取将矛盾化解在诉前。调解中通过对违约金和物业费用做出适当调整,一批物业纠纷案件当事人自愿、主动履行了缴费义务。另一方面,法官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对存在问题的物业公司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加大同物业管理行政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的的协调配合力度,充分利用各自工作优势,推动矛盾纠纷顺利化解,达到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18年,东兴区法院物业纠纷调撤率达73.15%,真正做到了妥善化解纠纷、案结事了。
运用小额诉讼程序,开通审理案件“高速路”。广泛适用小额诉讼机制,成立物业纠纷审理团队专门负责物业纠纷案件,实现快立快审,提高当庭宣判率和诉讼效率。物业纠纷案件事实相同,被告抗辩理由基本相同,集中审理并提高当庭宣判率,也加快案件审理效率。对经过调解,双方仍有重大分歧不能达成协议的,及时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开庭审理,采用集中送达、集中开庭、集中宣判的“三集中”办案模式,提高办案效率,统一裁判尺度。2018年,物业纠纷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44.65天,极大程度减轻了当事人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