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高敏)3月19日,东兴区法院双才法庭成功促使一起长达二十年、借款本金三万元、利息十五万余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即刻履行完毕。
1998年,李某某因资金周转从饶某某处借款3万元,饶某某以现金方式将借款本金支付给李某某,并对利息进行了约定,李某某遂即向饶某某出具借条。借款后,因李某某生意失败,期间饶某某一直无法联系到李某某,李某某也从未主动联系过饶某某,饶某某认为此款已无法收回。2018年,饶某某起诉至法院保证诉讼时效。近日,饶某某经多方打听,得知李某某在石家庄办企业,且已购车买房,遂又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发现此案事实清晰、关系明确,标的额明确无虚假,几乎没有争议,如能调解更有利于纠纷的有效解决,便多次主动前往被告李某某家中耐心劝导,并告知其如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执行会让“老赖”无处遁形。经承办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原、被告最终在开庭当日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同意在还款金额上作出一定让步,被告也于当日向原告归还了借款本金3万元、支付利息15万余元,原告遂向法庭申请撤回起诉,至此该起长达二十余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