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巡查时发现,某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在公交车站、电梯框架广告牌中发布的广告涉嫌虚假宣传,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该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于2018年开始在公交站台、电梯展架中发布广告,具体内容为:“某医疗美容、电眼整形、脱毛免费送8大爆款、380买1送3……”等。除此之外,该公司还在某知名网站发布宣传推文,内容为:“斥资上千万,引进德国、美国等众多国际领先的激光美容设备,拥有21项专有技术……同时更是全国唯一拥有西南皮肤医学院、西南精准医疗医学研究院……顶级专家团队的技术支持……”
经核对,该公司发布的广告内容均与广告审查证明不一致。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东兴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2000元。(袁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