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砂岩私挖滥采乱象
——东兴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系列报道(五)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始终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原则,对东兴区国土资源领域砂岩私挖滥采的乱象开展专项整治,有效保护了自然资源。
4月18日上午,笔者跟随东兴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人员,先后到红岩村5组、6组。笔者看到,两处曾经无证采矿的区域已经恢复了农作物种植,绿油油的玉米苗长势良好,成片的油菜即将成熟,胡豆颗粒饱满。村民高长玉夫妇挥舞着锄头松土、碎土,为栽种红薯、青豆做准备。在他们身后,一处无证采矿留下的凹地清晰可见,里面蓄满水。高长玉告诉笔者,红岩村水源条件差,这是为了满足村民们生产用水需求,多方协调后保留的,其余区域全都“还”给村民种庄稼了。
重拳出击 整治行业乱象
东兴区郭北镇红岩村,石材资源丰富且品质较好,有的企业或个人受经济利益驱使,将“违法之手”伸向那里,使红岩村一度沦为砂岩私挖滥采“重灾区”。
这是东兴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吴琪,几个月前带队开展国土资源领域乱象巡查时发现的一起无证采矿案件。据查,李某在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占用东兴区郭北镇红岩村6组集体土地约1200平方米建采石场并擅自采石。采出的石材,一部分用于村民建房,村集体砌堡坎、修路,另一部分用于销售,这种行为属于“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处理,并按照专业机构提出的复垦要求复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东兴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采石行为,没收采出矿产品和违法所得7200元,并处违法所得7200元25%的罚款1800元。目前,当事人已缴清罚款并复垦到位。
近年来,受市场需求量大、采石场准入门槛高、村民利益捆绑、查处手段力量薄弱等因素影响,类似的无证采矿案还发生在三烈镇等区域。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始终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原则,对东兴区国土资源领域砂岩私挖滥采的乱象开展专项整治。
其间,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员还积极拓展思维,因地制宜开展复垦。例如,郭北镇红岩村1组3处采石场,由于周边土层薄,难以找到土壤复垦,该局积极联系内江城市过境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方,把项目建设中的弃土用于采石场的复垦,既省去了外运土壤的高额成本,又帮助该项目解决了部分建设弃土的堆放处置问题。经过1个多月的艰苦工作,最终3处采石场复垦到位。
与此同时,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源头出发,加大宣传力度和深度,充分利用巡查契机对当地村民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资源保护意识,以求及时发现、制止私挖滥采行为。
截至今年3月,全区11处无证采石场均已取缔并复耕。
突出重点 抓好扫黑除恶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统一决策部署,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周密部署,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据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付光明介绍,在提高站位方面,该局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局扫黑除恶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累计召开专题会议20次,印发方案、机制类文件15份,制作扫黑除恶简报6期。
在营造氛围方面,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利用“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大千园、和平广场、新江街道、富溪镇设置宣传咨询点5个,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制作安装展板2块,张贴海报、宣传牌13张(块);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制作播放全区国土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宣传片1部;设置举报箱1个;在单位网站上设置扫黑除恶举报专栏。利用单位微信群,推送扫黑除恶知识。
在突出重点方面,重点打击以下三类黑恶势力:在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阻碍项目进展等黑恶势力行为;农村宅基地分配过程中,“村霸”“乡霸”等强占、多占土地等黑恶势力行为;地质灾害项目治理过程中,运用黑恶势力强揽工程或滋事闹事阻碍工程进展等黑恶势力行为。
在摸排线索方面,建立了扫黑除恶线索台账,对地灾治理、土地开发整理、信访举报、土地违法案件等各项工作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对近年来涉及国土资源的信访案件、治安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进行排查梳理。截至目前,共向区扫黑办移交线索2条,收到移交线索3条,均按时办结。(唐明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