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一级法官江万明

2020-04-24 09:45:42来源:内江日报编辑:周海波姜晓凤

守护公平正义 彰显为民情怀

——记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一级法官江万明

江万明(左)在疫情防控点开展宣传工作 (受访者供图)

江万明在法庭上

4月17日下午,结束全院干警大会过后,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一级法官江万明径直回到办公室投入工作——制作一份尚未完成的裁判文书。和煦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他坐在办公桌前,双手在键盘上敲击着,时不时扶一扶眼镜,十分专注。

“维护公平正义,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进入法律系统7年多来,江万明始终没有忘记自己身为法律人的职责和使命。他曾在立案庭先后从事窗口立案、部门内勤、案件审理等工作,获得个人嘉奖、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诸多荣誉。2019年,他还被评为了全省法院系统优秀退役军人。

怀揣公平正义

退役军人转为法律人为民解难

“我热爱法律!”见到记者,江万明率先就表达了自我态度。

出生于1982年的江万明来自内江东兴区,18岁时参军入伍。在10年军旅生活中,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士兵。

怀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江万明一直渴望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他在部队里勤学上进,相继取得了武汉大学法律专业大专、本科文凭,2010年,他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退役后,江万明在家继续充电学习。2012年11月,他通过公招进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如愿成为一名法院干警。

“到立案庭工作后,我懂了,法律工作不是光鲜的形象,而是一份神圣的责任。”军人的神圣使命是保家卫国,进入法律系统,江万明更深刻地认识到,法律人也有神圣职责,那就是维护公平正义,捍卫人民权利。踏进法院大门的那一刻,他就立志要把青春和智慧奉献给党和人民,用专业知识维护法律权威。

立案庭是法院的窗口,在立案窗口工作4年多,江万明每天面对的是诉求各异的普通百姓,他们当中,很多人不懂法律,但他们的纠纷困扰必须得到妥善解决。

2015年,再审申请人林某称其和已故丈夫刘某的3个儿子均是刘某的合法继承人,均享有诉争房屋的合法继承权,故对一、二审判决不服,向内江中院申请再审。因林某与刘某有《关于房屋问题遗嘱协议书》,双方约定了遗嘱继承,故法院审查后认为一、二审判决并无不当,并裁定驳回了林某的再审申请。但林某仍心有不服,情绪激动,每天一到上班时间就到法院窗口缠闹,要求法院改判按份分配遗产。

作为案件的承办人,江万明每天都耐心接待林某,倾听她的想法,向她解释法院判决的原因。通过释法明理,并联系林某的亲生女儿劝导,3个多月后,林某清楚了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终于解开了心里的疙瘩,接受了法院的裁判。

到成都的女儿家前,林某还特意到法院向江万明告别。她说,是江法官长期以来的热情接待和耐心解释,让她解开了几年的心结,放下了心中的石头,她能够安心地生活了。

4年多时间里,江万明累计立案5000余件,无一人为差错,无一超过法定立案时间立案。他告诉记者,立案庭窗口的日常工作主要是审查立案、接待信访、答复咨询等内容,但正是这些看似平淡的经历,让他理解了许多基层群众生活的不易,在他成长为人民法官后,能够设身处地为群众考虑,为老百姓办实事。

注重司法实践调研

规范立案程序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在完成审判工作任务的同时,江万明十分注重在司法实践中开展调研工作,通过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建议。

2015年,为切实解决“立案难”的问题,全国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即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材料符合形式要求,应当场登记立案,不得对起诉材料进行实质审查。

然而江万明发现,立案登记制改革在落实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存在一些痛点和难点。

2015年,内江市某县县城居民赵某到县法院起诉位于乡镇的被告,县法院认为,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赵某需到被告所在的乡镇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但是,赵某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对于县法院的说法难以接受,情绪激动的赵某,通过电话反映到了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落实关系到基层群众切身利益,针对赵某反映的在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往返立案麻烦及难度大的问题,江万明十分关注。他在内江中院的大力支持下,通过积极收集当事人意见建议、调研基层人民法院、实地查看派出人民法庭等方式开展调研,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立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要求对符合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当事人既可选择向所在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的立案庭申请立案,也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庭申请立案,以方便当事人诉讼为前提,赋予当事人自由双向选择权。

江万明起草的《意见》受到了市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好评。后来,随着人民法院信息化程度的提高,为进一步方便当事人的立案等诉讼服务,2019年,内江中院又对《意见》进行了修订完善,就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便民方式作了进一步规范。

此外,江万明还先后撰写了《关于“立案难”问题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转型升级的调研报告》等调研材料,起草了《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关于规范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下发到全市两级法院,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立案工作,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等问题,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

坚持“案结事了人和”原则

三年累计审结各类案件500余件

学习永无止境。江万明将法学理论知识与审判实践有机结合,掌握了各项审判技能,成为全市法院2016年第一批入额员额法官。

在工作中,他始终将实现司法公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作为重心,慎重对待每一起案件,着力找准法律适用的关节点及讼争利益的平衡点,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8年12月,江万明承办了一件物业服务公司起诉业主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件,业主申请再审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合理,送达程序也违法,拒绝按判决交物业费。

该案案情简单,涉案金额也不大,但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且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往往涉及人数多,业主关注度高,容易产生群体性纠纷。江万明本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多次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单独与当事双方开展调解。经过调解,业主撤回了再审申请,现场缴纳了物业费。

据统计,近三年来,江万明累计审结各类案件500余件,年均结案率99%以上,无一超审限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改判案件。

作为一名党员,江万明也将为民办实事、解忧愁的目标落实到了脱贫攻坚工作中。

2019年下半年,内江中院新增隆昌市黄家镇(原桂花井镇)豹子村为联系帮扶的贫困村,江万明则成为豹子村3组建档立卡贫困户罗华元的对口帮扶人员。

2019年底,江万明在走访中发现,罗华元家的房屋为平房,预制板结构的屋顶由于质量不好,漏水严重,常常是“天上下大雨,屋里下小雨”。

江万明将情况反映给了驻村第一书记、镇党政办,同时也向内江中院领导作了汇报,他积极向单位申请资金支持,并协调当地政府,最终为罗华元争取到了1000元现金。房屋维修金有了着落,不到一个月时间,罗华元家的房顶就修好了。

房屋不再漏水,罗华元心里的“大患”算是解决了。他不停地向帮助他的江万明和帮扶干部们表示感谢。看着罗华元的笑容,江万明心里也有说不出的喜悦和满足。

推进平安建设、法律志愿服务、送法下乡、参与疫情防控……在多个领域,总能看到江万明的身影。

唐苗苗是江万明的法官助理。在唐苗苗眼中,江万明不仅是对工作认真负责、公正审理案件的法官,更是一位经验丰富、乐于助人的老师。唐苗苗协助其审理、查办案件,工作中,江万明会耐心、细致地为她讲解案件关系、指出案件的关键点,也教给她很多与群众的相处之道。与江万明共事一年多,唐苗苗有了很大的进步。

“作为一名退役军人,要继续保持和发扬军人的优良作风,要干好本职工作,也要敢于亮剑,勇于担当,主动承担各项重大疑难案件和工作;作为一名党员法官,要进一步坚守法治信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公正审慎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这是江万明对自己的要求。(姜晓凤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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