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法院龙市法庭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2020-05-15 10:07:3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周海波李丽叶

四川在线消息(李丽叶)近日,隆昌市法院龙市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考虑到原告夫妇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农村赡养纠纷日益增多,在群众中影响较大,龙市法庭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前往老人所在的龙市镇点灯村村委会巡回开庭审理此案,近20名村民旁听案件审理。

原告程某、徐某为夫妻,均已年过八旬,且二人为隆昌市龙市镇点灯村的贫困户,二人共生育四个子女,长子程某甲、长女陈某乙、次女程某丙、次子程某丁。原告徐某患有较为严重的肺病、眼部疾病等,需要高额的药费,但二原告年纪大,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非常困难,长子和次子每年支付500元赡养费,两个女儿逢年过节每人一次给200元,合计四个子女每年一共给二老2000元。长女陈某乙在今年3月份给了二老1000元现金,并买了700元药品。但四个子女给付的赡养费仍无法保障二老的基本生活需求,二老起诉至本院要求四个子女每人每月给付二老赡养费200元,并平均承担二老的医疗费。二老起诉至本院后,本院及时通知四个子女,并向四个子女做法律释明工作,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做调解工作,次女和次子均表示同意二老的要求,只是由于在外打工,无法到庭。

经巡回开庭审理,对二老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宣判后,长子当庭支付了二老6个月的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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