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法院成功化解一起20余年执行信访老案

2020-06-19 11:29:3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周海波钟艳

四川在线消息(钟艳)近日,隆昌市法院执行局收到一面“公正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承办法官陈吉德通过多次不厌其烦的调解,成功将一起20余年的执行信访老案调处化解,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隆昌市法院2000年受理执行申请人谢某某与被执行人舒某某借款纠纷一案,标的额90684元及利息。在执行中,申请人谢某某在收取被执行人舒某某归还17800元借款时出具收款手续失误,被执行人舒某某见有机可乘,便一直坚称款已归还完毕,余款收条已遗失或者已撕毁,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多次执行协调未果。申请人谢某某多次上访,承办法官换了若干人,但一直没得到解决。

2019年12月19日申请人谢某某再次要求恢复执行,承办法官陈吉德立即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5400元并进行信用惩戒。同时,承办法官陈吉德多次找到被执行人舒某某释明法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核查被执行人舒某某当初还款的资金来源。被执行人舒某某无法证实当年还款70000多元的资金来源情况,同意归还本院冻结的5400元,余款还是坚持早已还清,不欠钱了。

被执行人舒某某没想到这么多年的案件,法院仍在坚持执行,在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后,2020年6月2日清晨,舒某某主动与承办法官陈吉德联系,认可余款确实未归还,要求法院主持双方对账。当日上午,承办法官陈吉德立即放下其他工作,通知双方到本院,主持协调。经过多番调解,双方终于在相互理解的前提下,自愿达成和解并长期履行协议,双方认可未归还余款为67484元,被执行人舒某某从2020年6月起每月21日前归还申请人谢某某500元至还清为止,此款每月由被执行人舒某某直接打入申请人谢某某银行卡中,申请人谢某某放弃利息等其他诉求。如连续两个月未按期入账,申请人谢某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判决书的执行。协议达成后,舒某某将6月案款500元打给了申请人谢某某,双方冰释前嫌。

至此,一起20余年的历史老案得到了处理,双方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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