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罗建浩)近日,隆昌市法院界市法庭在界市镇高庙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法官通过以案释法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当地村镇干部、村民旁听庭审。
原告肖某某与妻子蔡某某年事已高,共育有子女四人,但四名子女皆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对老人不管不问。经当地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后,两位老人只能一纸诉状将四名子女告上法庭。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进村入户进行走访,实地了解案情。法官先后联系了四名子女,对其应尽的赡养义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其中三名子女均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并当场出具自愿给付赡养费的承诺书,但大女儿肖某秀以自己与两位老人之间存在家庭矛盾、自己已离婚没有赡养能力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承办法官考虑到两位老人年迈且行动不便,决定将法庭“搬进”该村村委会。庭审中,双方对立情绪较大,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等多角度进行劝诫,抓住双方的争议焦点明理释法,告诉当事人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任何原因均不能成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理由。
经过1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最后当庭判决被告肖某秀自2022年4月起按月向两位老人给付赡养费,并根据医疗费票据承担四分之一的医疗费用。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该案情况对旁听的村民们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村民们纷纷就自己遇到的法律问题与法官进行面对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