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刘建 罗尹)“‘已赋权的以乡镇为主,未赋权委托的以部门为主’的新方式,不仅解决了我镇执法力量不足的难题,更是达到了‘以案促学’的目的。”8月12日,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隆昌市界市镇人大主席曾立志说。
不久前,作为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乡镇,界市镇在隆昌市委编办的指导下,主动与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接,举办了“界市镇2022年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会”。
培训会后,界市镇、普润镇、石碾镇就影响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两个典型简易程序案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响了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第一枪。
隆昌市委编办主任程志表示,乡镇街道承担了大量服务职能和行政管理职责,其中很多行政管理职责需要通过行政执法来实现,但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大多规定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存在“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问题,难以适应基层社会治理的实际需要。
“我们的工作主要是解决基层执法主体多元、执法力量散弱带来的‘单兵作战’效果不佳、‘联合作战’协调困难等执法老大难问题。”程志介绍,隆昌市委编办全力做好组织协调、机制保障、权责一致等工作,确保行政处罚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让基层治理更“有法”。
如何打通“权责不等”推诿扯皮的中梗阻?
隆昌市委编办依法按程序下放了镇(街道)在村容镇貌、安全生产等方面迫切需要的执法权限,明确市级部门委托镇(街道)行使行政权力事项7项、行政处罚事项13项,并对外公开;实行镇(街道)的1个执法机构统一管理、5大领域执法队伍联动、N个部门配合的执法方式,形成“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的快速响应工作机制。
行政处罚权下放,基层如何才能接得住?
配齐配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力量是第一步。隆昌市委编办明确了一般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不少于3人,重点镇、中心镇不少于5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人由镇(街道)副职领导兼任;积极鼓励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镇(街道)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考取综合行政执法证。
基层有了执法人才队伍,市级部门还需“扶上马再送一程”。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钟泽峰表示,将全力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切实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努力提高执法监管队伍人员素质和执法能力,同时强化执法监管,全力护航基层执法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