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居民增收形势预判:
内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处于中高速增长态势
威远县新场镇民胜村的村民在领取土地流转费。 唐兆权 摄
“十三五”起止时间是2016年至2020年,这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阶段和“撞线”时间。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与2010年比要翻一番。 因此,城乡居民收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是刚性任务。
“十三五”期间,内江居民增收形势怎样?能不能如期实现“翻一番”的刚性任务?国家统计局内江调查队进行了分析预判。
据测算,内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0年与2010年比要实现翻一番,“十三五”期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速度(扣除物价因素,下同)需要在4.0%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速度需要在5.6%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速度需要在3.8%以上。
如果“十三五”期间内江物价呈温和上涨态势,年均CPI为2%左右,那么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名义增速需超过6.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名义增速需达到5.9%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名义增速至少要达到7.7%,才能实现翻一番目标。
2015年,内江经济发展处于“8时代”,是2000年以来的最低点。“十三五”期间,内江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阵痛期”,宏观经济大环境对居民增收造成较大的压力,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愿景难以再现,预测“十三五”期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处于中高速增长态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名义增速有可能回落到“7时代”。
综上所述预判,内江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翻一番可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翻一番压力较大。面对这一增收压力,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城镇居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增添城镇居民增收的刚性举措,逐年做好“翻一番”的预警。另外,要适时调控物价,特别是要更加注重“十三五”开局之年的物价监控。(唐建康 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