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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正式拥有地方立法权

http://www.scol.com.cn  (2016-12-26 10:17:47)  来源:内江日报  
编辑:周海波兰萍  

可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

对于地方立法权,内江梦寐以求、不断争取。日前,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我市已正式拥有地方立法权,并颁布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内江市地方立法条例》。

据悉,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明确规定:设区的市将拥有地方立法权,可在本行政区域内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这代表我市人大常委会在原有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的基础上,新增立法权,这必将更加有力地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地方的生动实践。

可以说,地方立法权的获批给内江依法治市带来了一场“及时雨”,对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我市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地方法制建设,稳定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和我市历史文化,推进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都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据介绍,全国或省级范围的法律法规不可能对所有情况都事无巨细地作出规定,内江有了立法权,就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用的措施。同时,过去政府的工作主要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去实施,不是“法”,效力和执行力都非常有限。有了立法权,我市就可以以法规的形式去发布,在科学性、执行力和执行效果上都会更有保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通过立法形成制度化,更加公开、透明,推进政府更好地依法行政,更有效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助推内江更好更快地步入法制化轨道。

比如,内江提出要加强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建设和涵养山清水秀的良好自然生态。而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弘扬生态文化,都迫切需要地方性法规的引领、保障和推动。有了地方立法权,巩固提升我市绿色生态成果,确保在建设和保护过程中于法有据,为我市打造“绿水青山”提供法律保障。

此外,今后内江将开门立法,欢迎广大群众参与到立法工作中,每次出台法规前都会征求意见,广纳民意、集中民智,这不仅扩大了公众参与的范围,也尊重了群众的意识,并督促群众自觉守法。(兰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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