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开始缴费了!今年这些变化值得关注

2022-08-23 15:30:3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周海波陈雨虹

四川在线消息(陈雨虹)8月23日,内江市召开全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工作动员大会,标志着全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全面启动。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请大家不要错过集中缴费时间,以免影响待遇享受。一起来关注今年城乡医保政策新变化。

变化一:缴费标准有变化

按照《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内江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人员2023年度缴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医保发202231号),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缴费标准为350元/人。

变化二:筹资标准提高了

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

变化三:缴费渠道增加了

今年,全市新增“税邮驿站”代收社保费功能,城乡居民可通过全市任一“税邮驿站”签订代扣协议、代收社保费、代开社保费缴费凭证。

您也可通过银行代收(银行柜台、银行手机APP、聚合二维码、网银、银行自助终端)和代扣方式办理缴费业务。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成都银行和乐山商业银行在我市设立的所有营业网点均可办理缴费和签订代扣协议。

您还可通过非接触式缴费方式(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缴费业务,也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和微信-城市服务-四川社保缴纳进行缴费,还可直接到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等享受缴费优惠政策特殊人群按内江市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医保发〔2020〕61号)规定由相关部门核实身份信息后统一报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参保登记并缴费。代收银行及税务提供的缴费渠道不能办理特殊人群的缴费业务。

驻内大中专院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在辖区内参续保并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

温馨提醒:

您在缴费时,如果银行或非接触式缴费系统提示无法缴费,则有可能是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与系统数据不一致,请及时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临近乡镇(村)、街道(社区)的便民服务中心(站)、县(市、区)医保大厅更正信息后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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