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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县“三二一”机制 落实信访举报件办理责任

http://www.scol.com.cn  (2017-04-18 10:00:02)  来源:内江日报  
编辑:周海波王国震 周月玲  

3月的一天,一位中年人在隆昌县纪委办公区域“打转”,他仔细查看人员在岗情况,随后径直来到纪委信访室。一进门便问:“怎么搞的,我的举报件怎么到现在还没有结果?”

“您稍坐,我马上帮您看一下。”随后,市纪委干部耐心地告知了信访举报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中年人满意地点点头。

为及时得当处理信访件,隆昌县采取“三二一”工作机制,落实信访举报办理责任。“三”即三个时限,一是领取转送件的时限,通知承办单位领取信访举报件日期视为起始办理日期,承办单位确因特殊情况当日不能领取的,须在第2日领取信件;二是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时限,信访举报件应在1个月内办结,情况复杂到期不能办结的,承办单位应及时提出延期书面申请,经批准可以延期办理,但延期办理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三是提出办理时限,承办单位须在领到信访举报件3个工作日内办理。

“二”即两次反馈:一是收受信访举报件3个工作日内向反映人反馈受理情况;二是信访举报件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向反映人反馈办理情况。

“一”即一个卷宗:信访举报件办结后将办理的相关材料、证据按顺序装订,经承办的纪检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送市纪委信访室审核、存档。

据统计,2017年1至3月,隆昌县通过“三二一”工作机制落实信访举报办理责任,已办结信访举报件13件,经审核未出现办结程序不完备、资料不完善、办理不及时的情况。其中4件实名举报件,信访人均对办理结果满意。(王国震 周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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